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7-03-16 22:52:47※ 引述《Lorazin (Lorazin)》之銘言:
: 先講我未婚
: 我不淫人妻
: 因為不想背上通姦罪的前科 得不償失
: 在我的周遭 看過一些可能犯通姦罪的朋友
: (只是沒被抓到)
舉例省略
: 回到主題
: 許多法律人 說
: 1.民事處理就夠了
: 2.家務事不虛要國家管
: 3.別人的性器不是你的財產
: 4.通姦沒有受害人
: 5.通姦除罪化已是結論了
: 6.原配聯合起來欺負小三的情形不該存在
: 我是不知道其他人怎麼看
: 我覺得還是見仁見智啊
: 民事對於超有錢跟超窮的小三小王根本沒輒
: 就是要刑事出庭 前科 永遠公開的判決書 才是
: 第三者會怕的東西啊 不管男女
: 現在台灣婚姻 就是一個婚後通姦犯刑法的婚姻
: 所以結婚前 自己三思再結啊
: 淫人妻 睡人夫前都三思再睡啊
上述法律人說的這些都是小問題
真正的問題是
這樣的法律是很混亂的
本肥鍵盤文組的
自認為有點法學素養
每次看到以刑逼民這種刑民不分的錯亂現象
有時候都會忍不住在想
婚姻到底是歸民法管還是歸刑法管??
有時候還會想到
為什麼除了穆斯林國家外
其他通通民事化
本來還有個南韓可以讓本肥說嘴
結果2015以後也沒了 (嘆)
如今只剩鬼島了
一些地方雖然沒廢通姦罪
但也只是空留條文
卻沒有實際效力
據說保留這條空殼法律是為了安撫某個宗教教徒 @@
: 回到最後的問題
: 1.未來 若通姦除罪化後的台灣婚姻
: 會是什麼樣貌呢?
: 有沒有冷靜客觀的分析者
: 能分析除罪化後的 原配 外遇者 小王小三 幼子
: 各會改變為什麼樣貌呢?
這根本不用想啊
先進歐美諸國
不是示範給你看了嗎??
是不是和本肥一樣
覺得歐美私生活有夠亂
一點規矩也沒有??
: 2.贊成與反對除罪化的人各是哪些人
: 各在想些什麼呢?
: 基本上我採取現在法律怎麼定 就怎麼因應
: 所以我不反對 只想知道該怎麼應變
: 有卦否?
要卦是嗎??
本肥就報一個給你
婚姻如果徹底民事化
那就鬼島就要完蛋啦
想想看
簽商業民事契約
會管你M男N女? ( M >=0 & N >= 0 & M+N >= 2)
也就是說
婚姻民事化
婚姻將形同一般民事契約一樣
不再有性別人數的限制了
咦!?
這擺明就是要偷渡同婚和多元成家嘛!
這怎麼行??
太可惡了!!
讓我們一起支持護家萌萌
一起守家、守貞、守護下一代!!!
堅決反對婚姻民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