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為定義「性交」 美法官花2年查3本字典

作者: aaaa714714 (喝酒傷腦)   2017-03-17 10:35:11
其實臺灣的刑法性交定義也怪怪的阿
翻到刑法第10條就知道
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那夫妻之間的繁衍行為夠正當吧
只不過夫妻的繁衍行為按照這定義就不叫性交啦
這只是我的想像啦
拜託法匠不要叫我讀書
作者: kuninaka   2017-03-17 10:36:00
那叫做愛你中文不夠好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7-03-17 10:36:00
強制性交罪的性交跟通姦的定義又不相同強制性交比較寬 用手指也算 通姦的話用手指就不算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3-17 10:37:00
你說的沒錯啊 那條的定義的確有問題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7-03-17 10:39:00
夫妻間的繁衍行為叫做繁衍阿如果是避孕 那就叫做愛 如果不是夫妻或情侶間 叫打砲定義不是很清楚嗎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7-03-17 11:00:00
真的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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