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al (deoo)
2017-03-17 13:46:22※ 引述《GayLord (比企谷幡子)》之銘言:
: 凡是有因才有果
: 今天有人會去性侵
: 一定有人種下一個因
: 如果最後只處罰性侵犯
: 並對他判重刑
: 這是不是違反公平正義?
: 大家覺得
: 性侵真的需要判那麼重嗎?
版上母豬教充斥
一直檢討被害者
所以我建議,如果男人被其他男人強姦、肛奸,法律應該規定男男強姦無罪
尤其有的男人不知道風險,常常跟其他男人一起打籃球、打電動、喝酒、聊天…
如果因此被強肛,那是自己的問題,不應該怪強姦犯
不知道母豬教支不支持「男男強姦無罪化」?
畢竟你會被奸,你自己要負最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