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kura (大倉)》之銘言:
: ※ 引述《mitsunari (毛利要三成才行)》之銘言:
:
: 3.照這函釋休息日加班中離要請假
: 一年下來勞工的特休假豈不是被吃掉不少
: WTF加班越多天自己的特休假變越少
: 這甚麼魔術QQ
: 求解
看到這個問題突然又想到一個嚴重的問題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的規定
勞工一年可以請的事假有14天
法規連結在下方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6
那麼如果休息日加班的情況下
工作內容只需兩小時便能完成
但是慣老闆一定是叫勞工四小時加好加滿
而勞工不想待公司可以採請假的方式提早回去
那麼問題來了
休息日不想待在公司請的假有沒有算在這14天裡?
如果沒有就沒事
但如果有的話等於勞工的事假額度變相縮減
原本加兩小時加完就能回去
而新法下加完兩小時不想留公司還得請假
然後請假又會減少額度
額度超過改天不配合又能叫你回家吃自己還不用資遣費
所以到最後大概會變成兩小時加完留在公司被凹一堆有的沒的
這樣問題不大嗎??
當然這只僅僅是推測
最後還是要看表姊怎麼說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