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按摩過程全無慌張、不自在 女控推拿師猥褻下體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女子前往中醫診所治療腰部拉傷,由吳姓推拿師為她服務,事後女子控告吳趁機
用手按壓她的下體,讓她很不舒服,檢方將吳依利用權勢猥褻罪起訴;但新北地院勘
驗監視器畫面,推拿過程女子全無不悅、慌張或不自在等反應,畫面中也未見吳的手
特別靠近女子下體,女子說法又前後不一,今天將吳判決無罪。
判決指出,去年8月2日晚間,新北市一名女子左腰部拉傷,前往板橋區一間中醫診所
接受推拿治療,由37歲吳姓推拿師幫她服務;事後她對吳提告指控,吳在過程中用
大拇指按壓她下體,她以為是治療動作,雖然感覺很不舒服,但當場沒說什麼。後
來跟男性友人討論,才知遭到猥褻侵害。
但法院發現,女子向警方表示,吳趁她從趴著要翻身正面時,從她跨下伸手故意觸
摸她的下體;檢察官偵訊時,播放診所推拿間的監視器畫面後,女子改口說記錯了,吳
是在她翻身正面後才猥褻。到了法院,女子再次改口說,翻身前及翻身後都有。
法官勘驗推拿間全程監視畫面,卻看不到吳的雙手有特別靠近女子胯下或下體,且整
個治療過程,女子始終沒有不悅、慌張、不自在的表現,離開前還能跟吳正常交談,因
此認定罪嫌不足,判決無罪。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2/2349004
5.備註:
檢察官怎麼會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