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3月1日開始要求所有道路挖掘工程要申請路證的話,
道路鋪設的相關材料要使用新北市焚化爐的底渣。
除非是有鋼筋的結構工程(因為焚化爐底渣的氯離子含量高,會腐蝕鋼筋),
不然通通都要跟新北市環保局申請使用焚化爐底渣。
環保局還幫你免費送底渣到混凝土預拌廠。
但聽聞道路挖掘的廠商即使申請使用,混凝土預拌廠都沒人要收,
等於根本沒法使用焚化爐底渣於道路挖掘工程。
高雄市有推行焚化底渣再利用,但目前聽聞也不是強制全面使用,
大多都是高雄市政府發包的工程才用焚化爐底渣。
請問有新北市強推焚化爐的底渣全面使用於道路工程的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