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ywen317 (華特)》之銘言:
: 你說,我就是喜歡不鎖腳踏車啊,被偷是誰的責任?
: 幹,當然是偷竊的人,問題是鎖了可以降低風險,這樣懂嗎?
他X的可以把女性譬喻成腳踏車,然後說腳踏車沒鎖被偷怪誰???
腳踏車被安上大鎖會不會不愉快,我想應該是不會
但是你若要把大鎖掛在一個女性的脖子上她肯定會翻臉!
然後還有甚麼用房子安裝鐵窗來做譬喻的也同樣低劣
說甚麼房子裝鐵窗,犧牲了住在裡面的人的部分自由,換取她的安全?
但你他X的是住在裡面了嗎? 你憑甚麼替住在房子裡面的人發聲了?
從你們的譬喻跟舉例就可以看出你們有多仇女有多假慈悲! 令人作嘔!
非洲某地到現在還有把女孩的胸部燙平的陋習,認為可以減低她們被性侵的機率
你們的精神跟那些非洲某地的人有87%像啊!
不要藉由打壓女權來換取一絲絲可悲的優越感好嗎?
十幾年來在BBS上老調重彈,說女孩子就是不該穿太露
女孩子就是不該晚上去酒吧等等的
你們的這些"善心"是促進了甚麼?
不就是給那些強姦犯有了性侵的藉口?
那些豬狗不如的東西上了法庭會說甚麼?
"因為她穿得很露,所以我以為她很隨便,可以上"
"因為她願意到我的房間,所以我以為她願意發生關係"
這種腦殘的偏差觀念怎麼養成的?
還不就是這些壓抑女權的言論
說女孩就不該怎樣怎樣的說法,經由暗示,給了那些邪惡養分
變相的鼓勵那些人變成了強姦犯!
真的有點善心,不想看到更多悲劇發生,就不要再繼續造孽
可以停止這種假仁假義的風險管理說法了
你想說,可以跟你女友、跟你的姊妹、跟你的女兒說
因為你們的關係,你有立場可以說
但是在網路上表面裝好人
可實際上只是想打壓一下女權的這種(說甚麼風險管理)卑劣行為
只是為增加性侵犯的統計數字上貢獻了一份心力罷了!
我有女兒,她還很小,我會告訴她社會的險惡
至於你的那些"善意",可以滾遠一點!
: 你說,我就是喜歡晚上裸睡不鎖門,請問別人有沒有權利擅闖住宅?
: 當然沒有,問題是上鎖可以降低風險,這樣很難懂?
: 你善意跟女性友人說:「欸妳半夜一個人走在路上危險喔,早點回家比較好。」
: 結果就是有些人會回你:「幹,現在是女性沒有走在夜路的自由嗎?女性被強姦活該就對
: 了?被性侵還要檢討被害人,加害人都沒責任嗎?」
: 你也只能笑笑說對不起。
: 你說,我就是半夜一兩點,穿著裸露走在沒路燈的路上,
: 請問你有沒有權利?這是自由國家,你當然有。
: 別人有沒有權利侵犯你?這是法治國家,當然沒有。
: 侵犯你要不要負刑責?當然要!
: 但是,半夜、裸露、單獨,這些都是提高風險的因素,
: 這就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從統計上、從經驗上判斷,就是比較危險、不安全,
: 這無關你認同與否,這就是個客觀事情,我們可以試圖避免。
: 我們知道權利的範圍,不代表我們需要冒險;我們知道法律的界線,不代表我們可以忽略
: 危害的存在。
: 保護自己,無關乎性別跟人權,是每個人都應該要有的「常識」,如此而已。
: 當然,降低風險的同時,也限縮了自己的自由跟權益,這也是事實,端看你怎麼衡量。
: 回到本次新聞事件,很多網友覺得,女生應該要避免與網友私下見面、不該喝到爛醉、沒
: 有人陪同等等,這些確實都是有效的自保方法,
: 當然也有些網友不管事件內容如何,就是覺得都女生的錯、台女就該死,這我無法否認,
: 有些人思想確實這麼偏激,
: 可是,大部分的人都懂,性侵的刑責在加害人身上、性侵別人是不對的,這用膝蓋思考都
: 知道,
: 所以提出這些言論,你說批評也好、你說建議也好,無非就是希望降低風險,
: 避免悲劇的發生,就這樣,沒了。
: 不知道為什麼,某些人,總是認為只要別人給予建議、提醒危險,就是否定了你有做這件
: 事情的「權利」。
: 從不認為女性沒有穿著裸露的權利、沒有走夜路的權利、沒有喝到爛醉的權利、沒有跟網
: 友泡湯的權利,
: 也從不認為任何人有權性侵他人,不論男女,
: 但是避免危險、保護自己,永遠都是一件需要學習的事情,
: 希望某些人可以冷靜地思考別人的言論跟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