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rsaLiker (請鄰兵以火力掩護我)
2017-03-18 13:24:46這串到底有什麼好吵的啊
人本來就是會以主觀考慮風險才行動的
從高樓大廈跳下去,死亡率太高,你覺得你穩輸的,就不會去跳
走在路上被雷劈,機率太低,你覺得你穩贏的,就放心地走
妳以為這個男人跟妳想得一樣,結果不是,那就是誤判風險
法律之所以有所規定
就代表有人就是會做這些事
那風險就必定存在
只差在個人主觀覺得高或低而已
那些堅持有權利犯險的
妳當然可以有賭的權利啊
只是事情發生了
錯的是他,輸的是妳
而同情或嘲笑都是別人的權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