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真正的問題就是民進黨為了和勞團妥協,
最後強加的不滿四小時算四小時加班費和工時上限
原本在討論一例一休議題時, 勞團的重點在七天假, 在野黨的重點是乾脆就兩例
這兩項都只是單純的天數要求, 未綁到最細節的工時操作面
當初若把這三種方案陳列出來比較, 一例一休的變動是最小的
也就是七成原本就有週休二日的產業, 不會多七天假
而三成原本就只週休一日的產業, 用七天假換一例一休
站在勞資供需市場平衡的觀點看, 變動小衝擊小, 值得嘗試
結果最後實際操作, 竟然把法律訂定管制到最細節的工時操作
這就會直接衝擊到原本七成原本就週休二日的產業
因為真實的工作是多元的, 許多工作的工時是十分彈性的, 任務型的, 目標性的
最明顯的工作就是銷售業務, 客人電話訂單來, 你不愛做?
那其他枯等訂單的日子, 不止無聊, 還會心慌害怕
而其他運輸業, 服務業, 製造業
則因為毫無彈性, 硬邦邦把人類當機器人,
工時到會瞬間關機或消失離開工作場域一般
交接時間怎麼算? 空閒時間怎麼算? 這些都是因為你把政策訂到最細微的工時計算上
而又把操作日限制在六日內完成, 其餘算加班, 且只要加班就大幅增加加班費
這會導致之前我一直寫的勞資供需平衡破壞,
最簡單的做法就是排除正職勞工, 使用契約工, 就繞過勞基法
民進黨政府現在的辯解說詞是你別忘了當初國民黨是提兩例
其實國民黨的回應也很笨,
沒看清問題根源是在把天數和工時兩個維度都限縮後導致的不便
只懂得摸摸鼻子不再提兩例, 這其實只是說明國民黨檯面上辯論者自己還不夠清楚問題
問題是不該訂到最細節, 真實工作不是這樣, 人不是電腦可以設定關機時間
真實的資方也絕大部分不會想違法, 只會找方法解決成本與利潤的問題
你法律定給我, 我就去遵守照辦繼續找方法存活而已
能皆大歡喜大家都賺飽飽, 沒人會這麼無聊滿腦只想欺負勞工, 想的都只是如何求生
還是老話一句 : 勞基法不適用多元產業, 將之簡化, 只做原則性框架, 才正確
整天圍著勞基法打轉, 細節訂到一分一毫錙銖必較, 最後就真的都改用機器人, 最合法
※ 引述《access (office)》之銘言:
: 幹他媽的垃圾台灣企業
: 明明公司守法的情況下根本不會增加多少成本
: 偏偏一堆公司本來就垃圾不守法 還在哀說增加更多成本
: 幹他媽的
: 有沒有一例一休到底壞在哪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