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批BRT一場騙局 監院:廢BRT涉浪費公帑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352581
台中市長林佳龍上任時,就突檢BRT的行控中心,發現無法與車站與公車三方對話,怒批
:「BRT是一場騙局」。監察院調查報告則指出,台中BRT確實有效益,林團隊全盤廢BRT
,涉嫌浪費公帑,「核有違失」。
監察院接受市議員李中、黃馨慧檢舉,指林佳龍團隊停止B R T,涉嫌浪費公帑,監院受
理調查。
監察院報告指出,台中BRT系統是市府近年來重大交通施政計畫之一,103年7月底藍線優
先段始試營運,104年1月成立體檢小組,同年3月即針對設備缺失提出體檢結果,當時尚
未到達預估運量,倉促未能詳盡評估,市府卻因藍線優先段沒有獨立專用路權、缺乏絕對
優先號誌通行權、行控中心無法與車輛及車站進行三方通話及系統管理等設備缺失,無法
發揮真正BRT之功能與效益,即廢止BRT系統。
監察院根據交通部的解釋指出,BRT系統呈現之實質型式並無單一型式,而是因地制宜採
取符合適用環境之技術型式,且由嘉義市BRT之經驗而言,專用路權、優先號誌通行權及
行控中心之通訊,亦非認定BRT之功能與效益之絕對條件,台中市府不加思索如何有效提
升改善,僅稱所需經費龐大,竟將多年規劃之BRT系統全盤廢止,所稱優化公車專用道可
縮短旅行時間及增加旅運人次,不符政策方向,實有違健全整體中臺灣公共運輸系統及培
養大臺中地區大眾運輸運量之目標,亦不符政府施政一致性、大眾運輸之長遠性及重大投
資之經濟性等原則,有損市府形象,核有違失。
監察院的報告指出,103年市府針對BRT藍線優先路段交通管理及績效評估結果可知,BRT
藍線優先路段服務效率確實較同路廊之公車為高,對健全整體中臺灣公共運輸系統及培養
大臺中地區大眾運輸運量有其相當之效益。104年3月21日提出「臺中市快捷巴士系統體檢
及改善總結報告」,並無廢止BRT系統之建議或對臺中BRT藍線優先路段嚴重至不可改善之
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