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gnm (sin)
2017-03-20 07:38:49全台灣警察記得喔
他叫客委會主委李永得
我雖然不認識他但你們一定要知道
誰都可以攔就他不可以喔
以後警察拜託孬一點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看到像通緝犯的人就當沒看到
到時人家放大絕說我是客委會主委就不好了
懂?
哥教的方法保證你平步青雲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17-03-20 07:39:00可惜沒像 ott一樣抓起來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3-20 07:40:00大官了不起? 去你媽的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7-03-20 07:41:00崩?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7-03-20 07:41:00理由很主觀,警察不是機器人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7-03-20 07:41:00什麼正當理由 等到露槍了?
對形跡可疑的對象非強制盤查,抓到罪犯阻止潛在危害沒人鼓勵,被大官罵一聲馬上上綱為警察國家,真的別怪警察士氣低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者:
zainc (念湘)
2017-03-20 07:42:00他老婆邱議瑩比較有名
以後通緝犯也可以說拒絕盤查 然後又溜走了 謝謝主委欸
作者:
Diaw01 (Diaw)
2017-03-20 07:44:00麻煩大官穿特級官員制服 把手臂上的龍露出就好了
作者:
imega (哎妹嘎)
2017-03-20 07:45:00請立委聯合起來,刪除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第六條,收回警察盤查的權力。給警察方便當隨便…
穿著拖鞋、頻頻回頭看著警察,我個人希望有更好的理由看起來像哪個通輯犯,這理由應該算適當。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20 07:47:00理由就職權認定的,難道要明文規定哪些特徵才能盤查?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07:47:00警察這些理由真的很瞎,水準很低。
作者:
adort (dodo)
2017-03-20 07:47:00如果吃飯只點一碗飯跟一條魚算可疑嗎
作者:
spadenet (BomBom)
2017-03-20 07:49:00不然要什麼理由才合理 說說看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7-03-20 07:49:00鴿子混吃等死就好了 不然覺青會不順眼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07:49:00這理由可是由警察講出口,穿拖鞋 呵呵呵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7-03-20 07:49:00sp有時候連貌似忠良的人都不可信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3-20 07:49:00先生,你長得很像壞人,麻煩出示證件。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3-20 07:49:00剛看新聞警察也說是因為他感覺看到警察有加速步伐
作者:
wen12305 (偏鄉替代役)
2017-03-20 07:49:00魚加飯=rich ,很可疑唷
作者:
kronioel (éµå¦¹å英)
2017-03-20 07:49:00應該只有晚餐買三明治會被懷疑是殺人犯吧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3-20 07:50:00媽呀!講這麼理由盤查會遇到更多麻煩吧!
作者:
MrXD (Mr.XD)
2017-03-20 07:59:00原來是秋意淫 的腦供 難怪好邱
我記得真的有人點一條魚陪飯被查 理由是點太少柯南般的敏銳度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7-03-20 08:31:00
警察不要搞得連理由都和8+9一樣,8+9不都是這樣,看一眼都不行!科學點吧!
警察當然不必相信他就是好人,但未必要那麼主動盤查,要盤查還是有更讓人信服的理由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