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盤查拖鞋伯合法? 黑心律師一句話突破盲腸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3月20日14:09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昨在超商突遭警員盤查要求出示證件,氣得在臉書大罵:
「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太離譜了吧!」
警方隨即提供秘錄器影片,宣稱執勤員警態度良好、依法行事。
但曾多次遭警員盤查,甚至為此控告警方的黑心楊律師楊律師,
痛批「警員不是走在路上都可任意盤查民眾」,並質疑警方未公布所有真相,
「若警方真想自清,請提供完整影片,尤其是前半段!」
從就讀高中起楊律師就常遇到警方盤查,
直到當律師後,也曾多次遭警察違法盤查,甚至為此告過警察,
他指出,他曾經遇過身高近180公分的男警員,特意用很機歪的語氣說話,
想要激怒他,只為了找理由將他押到警局,
當下他並未表示自己是律師,直到到了警局作筆錄,
警方詢問他的職業,他才表示自己是律師,
並要求警員播放錄音筆內容,才讓警員認錯道歉。
楊律師說:「我是因為知道警員慣用的伎倆才沒上當,
但許多民眾可能就因為被警察激怒而口出惡言,
甚至因此吃上官司,警察還會因為民眾上鉤而感到興奮」。
他因此認為雖然警方宣稱盤查李永得時,有全程錄影,
但卻只公布最後李永得不願被盤查、警方說話很客氣的後半段影片,
不免讓人懷疑警方已事先過濾影片,拿除對自己不利的片段,
「沒有人會笨到把自己騙老百姓、態度很兇的影片拿出來,
若警方真想自清,就應該將完整影片公布,才能還原真相」。
楊律師指出,警察都會在盤查前半段用很兇的態度威嚇民眾,
或者欺騙民眾法律規定民眾在「公共場所」就必須接受盤查,
但其實法律是規定「指定的公共場所」,
也就是警方在執行盤查業務前,提出口頭或書面聲請,
選定一個特定路口或地點,才能進行盤查,
「而不是說警察走在路上,就可以設立所在地是公共場所,任意上前盤查,
但他們卻時常刻意誤導,讓很多老百姓信以為真,而乖乖配合」
他指出;「警察不是不能盤查,而是應『依法盤查』。」
楊律師強調,要求警察合法盤查,是為了避免警察違法濫權執行盤查業務,
例如若上級長官交代警察將抗議人群趕走,警察此時可能就會利用盤查業務,
刻意用很兇的語氣命令民眾出示證件,此時若民眾因警察態度不好而拒絕,
警察就會以民眾拒絕配合盤查為由,將人壓到警察局,
但其實警察只是想要技術性搞定上面交辦的事情。(顏凡裴/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goo.gl/BdGzTH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