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爆炸片】剉冰加煉乳只要10元 但他炸店家要罰8萬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去年夏天到一家冰店外帶剉冰,不滿冰店老闆將煉乳全部加在剉冰中間,要求重作被拒,回家越吃越火大,竟自製土製炸藥炸掉冰店,所幸沒有人員傷亡。高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陳男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80000元。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去年夏天到冰店外帶剉冰,冰店老闆擔心煉乳沾到外帶杯蓋,將煉乳全加在剉冰中間,還好心地在煉乳上覆蓋一些剉冰,不料陳男不滿意,要求老闆將中間沾煉乳的冰挖掉,重新將煉乳平均淋在剉冰表面,但冰店老闆考量當時客人太多忙不過來,因此回絕陳男要求,表示:「下次要早點說才行,這次不行!」陳男竟當場反嗆:「你唸我的時間就可以弄好!」但老闆仍不為所動。
陳男返家之後,越吃剉冰火氣越大,竟在自家頂樓製作土製炸彈,並且返回冰店。當時冰店已打烊,店門半掩,陳男將炸彈丟進店內,冰店天花板跟電燈當場被炸毀,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高院判陳男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新臺幣80000元,罰金部分可以以1000元折抵勞役。市售煉乳一條約70元,一般冰店加煉乳最多只要10元,陳男可說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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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就是想看到煉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