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剉冰加煉乳只要10元 但他炸店家要罰8萬

作者: bret2631 (Kler)   2017-03-20 18:47:45
有沒有犯意才是重點
你特別去製作炸彈炸有人的店家
不是擺明就是要至人於死 15年很過分?
再說整件案子細節跟證據法官最清楚
鄉民靠新聞稿辦案 就比法官判的更公正?
※ 引述《tml7415 (演員)》之銘言:
: 沒死人 玩個鞭炮 都要關15年
: 台灣司法真的沒救了
: 賣黑心油的無罪
: 馬英九安全脫身
: 陳水扁夫婦到處趴趴走
: 玩個鞭炮 要被判15年 會不會太誇張
作者: just8811   2017-03-20 18:49:00
鄉民都鍵盤大法官 通靈 說有罪就是有罪。說太重就是太重
作者: bret2631 (Kler)   2017-03-20 18:53:00
連預謀跟非預謀的輕重都搞不清楚也想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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