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系 反對死刑是主流?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7-03-20 19:07:21
這裡的擁死派跟政黑的擁死派真的不能比
素質低落到不行,對廢死派一律用跳針罵戰解決
還會有不判死=無罪=釋放的可笑滑坡
既然要堅持殺人償命,血債血還
那就玩到底吧
我建議
今後死刑定讞後,定讞日起算
90天後開放公民投票連署
只要滿100人連署,被連署的犯人就三日內處死
但所有執行紀錄都要電腦永久保存
若數年後案子被翻案,證明被槍決者無辜
那在那個案子投下死刑贊成票的所有法官和求處死刑的檢察官,以及全部投票者一個都不
要跑
這是蓄意殺人罪,還是用國家機器殺人的最兇惡罪行,不下蔣中正
前面說的法官丶檢察官,再加上從那百人連署抽出10個人
全部帶到冤死者墓前
全 部 斬 首 一 個 不 饒
除非冤死者遺族代表一半以上願意為他們願意求情,才免死
但免死之後這些人必須奉養冤死者的遺族,剝奪政治權利7年
而法官 檢察官 還要 削奪其證照 廢其官位
15年內不得重考司法特考
這樣既可以血祭被害者,還可以讓被冤殺者也有法律代為報仇權
兩全其美
至於說不成比例?不成你媽!
根據個人造業個人擔,本來是這100人都該以殺人罪處死的
十一抽殺已經是仁慈了
大家說好不好!
作者: GGrunrunder (軟軟海參)   2017-03-20 19:08:00
自己紮稻草人自己罵 罵得還挺爽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3-20 19:09:00
下去吧 爛咖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3-20 19:09:00
為什麼要抽10個啊? 不太懂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7-03-20 19:10:00
恐龍假釋殺人犯出來再殺人呢?
作者: bill79925 (千陽)   2017-03-20 19:14:00
你針對的不是反廢死的主流民意 可憐 法匠已經脫離社會太久了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7-03-20 19:14:00
就說了三月處死,你的眼睛呢
作者: bill79925 (千陽)   2017-03-20 19:15:00
一開始論點就錯了 判死者 以目前狀況來說 有誤判可能?去照mri?
作者: tmwolf (魯神)   2017-03-20 19:18:00
XDDD一堆人肯定又要龜縮了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3-20 19:24:00
目前刑責就是有死刑怎麼不是廢死假釋再犯相關人士十一殺不要動不動就殺要廢死就把殺人犯帶回家教化好不好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7-03-20 19:30:00
又是「要教化自己去,老子就是想殺」了所以才說你們無異於蔣中正啊說錯,蔣中正至少還是為政治殺人而鄉民是為了爽感,蔣中正還比較高尚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3-20 19:40:00
你提的比現行法律大就都給你講就好了老子就是要廢死但後續責任老子是不背的XDD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7-03-20 19:42:00
只會顧左右而言他,弱爆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3-20 19:44:00
難得兩方有共識 真的弱爆XXD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7-03-20 19:45:00
法律要公平啊~憑什麼冤死就不是殺人,冤死者的遺族就只能乖乖收錢不能報仇反廢死從來都說沒有冤案,有也不干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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