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個攔查身份發生的地點在哪裡?
在市府轉運站
市府轉運站除了鄰近大百貨公司,
連結捷運站,
還有幾十線的長途客運,
在尖峰時段,
光是宜蘭線就可以排近百人(班次很多),
在這種"人口稠密"的【交通樞紐】,
加強攔查身份,
應該符合李永得主委自己貼出來的
大法官釋字第535號重點
2、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
不是嗎?
※ 引述《teddy4461 (維尼是肥宅)》之銘言: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昨於臉書抱怨,外出買飲料遭保大員警攔查,
: 討拍行徑挨批耍官威,還引發警方執法過當爭議。
: 李永得也在文末附上大法官釋字第535號重點摘錄:
: 大法官釋字第535號重點:
: 1、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或隨機盤查。
: 2、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
: 3、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 4、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
: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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