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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扯檢方罵對手行賄 李全教犯誹謗判拘30日
台南市前議長李全教遭新竹地檢署起訴行使偽造文書案,案件由新竹地院開庭審理時,李
全教公開指稱對方行賄司法才得以脫身,甚至還說是北檢某檢察官開庭時講的,但新竹地
院法官勘驗台北地院開庭光碟,發現根本沒這回事,新竹地院今依誹謗罪判李全教拘役30
天,得易科罰金。
由於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是新竹縣成豐育樂公司股東,遭控訴趁公司負責人王益洲通緝逃
亡期間,利用人頭將位在新竹縣五指山成豐育樂園區建物向新竹縣政府變更起造人,2015
年6月間新竹地檢署認定李全教涉嫌行使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印文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等罪嫌提起公訴。
判決書指出,李全教去年遭新竹地檢署起訴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新竹地院於去年4月
中開庭時,公開指稱「出現一個路人乙,叫做徐XX,回頭來告我偽造文書,最後我要補充
,告我的人是一個詐欺背信的慣犯,他是一個身上背了很多案件的人,我本人完全沒有前
科,他為什麼這麼多案子老是可以脫手,是因為他慣於使用行賄的手法。」
徐男自認遭誹謗而向新竹地院提自訴,李全教向法官辯稱指述徐男行賄是有所本,他是在
台北地院出庭時,聽聞檢察官斥責徐男行賄,且這些話是為了替自己辯解。不過,新竹地
院向台北地院調取偵訊光碟,勘驗內容根本就沒有檢察官斥責徐男行賄之事,甚至有些偵
查庭李全教本人都未現身。
法官認為,李全教已55歲,當過多次民意代表,有相當豐富的社會經驗與歷練,卻在法庭
內公開說出這些話,顯然是故意要讓公眾知悉,因此認定觸犯誹謗罪。
法官認為,李全教因與徐男因多件訴訟案件纏訟中,於開庭時未將調查確認的事實陳述於
眾,而發表誹謗言詞,意圖影響審判,「殊值非議。」且李全教在公開法庭中,無憑據即
空言指摘徐男行賄司法人員始能脫身等不實事項,損害徐男與司法名譽,且犯後又矢口否
認犯行,且未與徐男和解,因此依誹謗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突發中心楊勝裕
/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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