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那個證件拿出來
這句實在有感 有被這樣叫的人就了解不太舒服
倒不是這句語氣不好的關係
即使婉轉換個說法 "抱歉 麻煩你證件借我看"一樣很不舒服
有一次要上班騎到公司
車都停在附近的巷子內
剛好這天就看到一個A警察在追小朋友
大概是國高中生年紀
鑽到一個巷子內的防火巷
最後在防火巷內被抓到然後慢慢走出來
我邊停車邊在停車格上看這個過程
結果後面慢一點追上來的B警大概要幫忙
看到我立刻就說 "來 麻煩證件給我看"(原句不差)
我就知道他還搞不清楚狀況
實在無奈只好準備掏證件
這時防火巷抓到人的A警走出來看到這情況就跟B警說不是我
當然順便問小屁孩認不認識我 還好他說不認識-.-
這就一樣有問題
雖然我在現場附近 我有觀看沒錯 但我動作都一直在停車
因為A警跑過去抓到人 也才短短不到二十秒 我都在停車脫安全帽和架車拿東西
我根本就沒有任何合理的懷疑之處也要盤查我 沒武器 沒逃跑 還站原地
如果我是逃犯 我旁邊有車還不跑嗎? 站在原地拿安全帽明明就路人
雖然能了解他正在抓人 看到附近可疑的人就開大絕要證件
但也可以說他根本就沒做判斷做"合理的懷疑"的推論就直接和我要證件
如果說他這樣判斷就是合理的懷疑 那可能天底下沒有不合理的懷疑了
因為所有的懷疑都可以解釋為合理的懷疑
怎麼講都一定有理由懷疑你
合理的懷疑不等於有懷疑就成立
而是必需建立在"合理"
什麼叫做合理是一個問題
能不能在執勤中快速作出合理與否的判斷又是一個問題
可是都不作判斷的話
警察隨時都可以基於自由心證懷疑你要求提出證件
那乾脆法律明定盤查必定要接受 人人證件不可離身
但這絕對不會是民主國家的法律
以前可以用懷疑通敵判國羅織罪名入獄
現在雖然只是盤查拿證件沒那麼嚴重
但兩者的行為沒有不一樣
與其說警察沒有法律素養
警察其實更沒有人權保障的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