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今天在說的就是拒絕「違法」盤查
拒絕「違法」盤查!
拒絕「違法」盤查!
拒絕「違法」盤查!
為什麼有一些腦蠢還是在帶風向說是拒絕盤查
今天警察就是不能只看你的外表然後就認定你有嫌疑啊
然後還有一些智障還在那邊說警察乾脆就待在派出所好了...
你是腦袋有洞啊?
我們一直都在說的是要求警察說明盤查的理由
一堆蠢貨就可以自動滑坡成警察不用做事
然後什麼警察職權行使法是新法
釋字535是舊法 這種新法優於舊法的腦殘知識
拜託我第一次聽過 法律效力高於大法官解釋的
你跟我說哪個法學教授這樣主張的好嗎?
有沒有一對法盲的白痴這麼愛帶風向?
作者: blueskymaple (大谷翔平我老公) 2017-03-20 22:56:00
左轉黑特
作者:
potabaw (.........)
2017-03-20 22:57:00因為查到綠的
作者:
YCC123 (想過更好)
2017-03-20 22:57:00違啥法啦 法匠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3-20 22:57:00哎呀警察那麼辛苦 你給他盤查一下不會怎樣啦 別當台灣鯛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7-03-20 22:57:00說你違法就是違法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22:57:002樓 請去爬文 2樓白癡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22:58:005樓也去爬文 白癡
作者:
potabaw (.........)
2017-03-20 22:58:00挖已經直接開口人身攻擊了~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7-03-20 22:59:00
心虛喔 順便臨檢酒駕不行嗎
作者: coolholiup (holi) 2017-03-20 22:59:00
白痴來白痴去,不人身攻擊不行嗎?
作者:
mdm (37.5度的愛情)
2017-03-20 22:59:00恩,那可以解釋如何合法盤查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ä¸æœƒå˜´ç ²)
2017-03-20 22:59:00法律不重要啦,重點是爽就好。以後最好開放爆料公社24小時配合CCTV公投這人要不要盤查,還有要不要開槍
作者:
b514037 (Heineken)
2017-03-20 23:00:00難道真的要發生命案才又要怪警察辦案效率差??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00:00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7-03-20 23:00:00因為當你想要合理盤查時 他們已解讀成 以後都不要盤查了
作者: coolholiup (holi) 2017-03-20 23:01:00
真想看罵人白痴旳被告,花錢學社會經驗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23:01:009樓 這已講了N遍 去爬文
作者: a396216 (simon) 2017-03-20 23:01:00
籠中鳥認為飛翔是一種病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3-20 23:01:00明明就是DPP想黑柯P 依法行政臭了嗎
哇原來ptt風向跟01 Dcard 爆尿公射 館長一樣民智未開
作者:
abram (科科)
2017-03-20 23:01:00太好了 共諜以後活動更方便了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7-03-20 23:02:00拒絕被盤查的什麼理由都會覺得不合理阿 不信找隻毒蟲問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23:02:00呵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23:03:00要告嗎? 請多讀讀法律 在來跟我玩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3:04:00警察明明沒說只憑外表盤查,有些人就是看到顏色就自己先扣警察帽子,認定警察就是只憑外表盤查,,好好笑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04:00傻帽 真有犯罪的什麼理由都是藉口 真清白善良老百姓 就是
作者: jennywalk 2017-03-20 23:05:00
其實..我不太懂這一串再吵啥.. 警察要看證就讓他看啊…會怎樣嗎? 沒帶也有沒帶的說法。
作者:
fnwiyili (comwei)
2017-03-20 23:05:00那請問什麼叫合理盤查,你可以定義一下嗎?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7-03-20 23:06:00給阿 看一下身分證2.3分鐘而已...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7-03-20 23:06:00你說違法就違法 那你把法官放哪裡了 呵呵
作者: coolholiup (holi) 2017-03-20 23:06:00
看來有人怕了,在虛張聲勢,敢做敢當啊,怎麼不繼續罵
作者:
abckk (ヽ(゚□。)ノ)
2017-03-20 23:06:00不給盤查就依法帶回警局 再請家人帶身分證來保出去這樣感覺更腦蠢
作者: a396216 (simon) 2017-03-20 23:06:00
投票結果ptt跟低卡素質差不多
作者:
mortleo (mort)
2017-03-20 23:07:00合理懷疑才能盤查,合理懷疑需要有客觀事實。
作者:
bigass (深蹲王)
2017-03-20 23:07:00給你個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7-03-20 23:07:00以前在三重常常被盤查阿 停車或牽車時最常過來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08:00535號解釋指出,對人實施之臨檢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作者:
mortleo (mort)
2017-03-20 23:08:00不给盤查或無法提出證明最多帶回三個小時。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09:00看不懂去找你中文老師
作者: jennywalk 2017-03-20 23:10:00
我在高雄深夜下班被攔。也是配合啊,還能哈拉兩句。工作各有辛勞處。體諒一下又沒啥
警察就是怕得罪人,直接講那個李先生長得像罪犯就沒事了
又是一個只看535的文組..告訴你目前的執法就是535修正後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7-03-20 23:11:00新聞那個高層警都說看他穿拖鞋 看一眼 就盤查了
作者:
alumeya (alumeya)
2017-03-20 23:11:00原po的白痴兩個字 是不是釣到一堆科科科…
沒有一個有贏過鴿子..多去讀點書配合執法幾分鐘別廢文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12:00直接說長得像罪犯就沒事了?你確定?你應該是警察吧真令人擔心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7-03-20 23:12:00所以是以何種理由盤查 只能等警方公佈前半段影片
作者: coolholiup (holi) 2017-03-20 23:13:00
繼續噓到你收回罵人的話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14:00修正後比較大?丟理組的臉 我記得憲法最大ㄟ 國中就知道了
作者:
abckk (ヽ(゚□。)ノ)
2017-03-20 23:15:00以前是沒有掌上電腦可以查身分證 現在有了報個身分證就好
愛國同心會打人不抓 沒有嫌疑! 路人穿拖鞋 嫌疑重大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16:00修的法是根據535來的 只是比較明確而已精神是ㄧ樣的 搞
執法的正當性是警察跟法院認定的..多少北七用535上法院
作者:
abckk (ヽ(゚□。)ノ)
2017-03-20 23:16:00文組鑽牛角尖也不用鑽到這麼誇張 報身分證會侵害到啥民權?
警察懷疑你本來就可以盤查, 然後你可以拒絕, 不然你可以請你們的邱大立委修法把警察臨檢的權力收回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18:00只表示判例理由充份而已 不代表可以違法 神邏輯
作者:
abckk (ヽ(゚□。)ノ)
2017-03-20 23:18:00相反的 警察在某些地點盤查還能逮毒販 通緝犯 減少社會危害身為一個良好的公民 配合警察不是很正常的事情 刁民就算了
笑死了..法院都認證是合法的了還要凹違法 神解釋阿Q
作者:
abckk (ヽ(゚□。)ノ)
2017-03-20 23:19:00還來刁民代 嘖嘖
就是你雖然不爽極度不爽也只能配合盤查..你不爽不代表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21:00極少數警察會在沒有任何犯罪跡象盤查 就連酒駕都會先聞一下 這個動作並錄影 表示有理由 不是無故 傻帽
法院都幫你認證超多次了還在 違法 ? 笑死人的文組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24:00我說判例是法官認為盤查合理 沒違反爛權 不是明知無理由 違反還判警察贏中文都看不懂 笑掉大牙
作者:
linzero (【林】)
2017-03-20 23:25:00贊成盤查為何被帶風向成贊成警察國家?
說穿了無理是你自己的認知..站在執法出發點就是合法
尤其是車站這種公眾場合..然後當初535是在說私人空間的拒絕盤查為主..根本就是一堆不讀書的文組在鬧笑話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27:00判例你在說的 poㄧ下讓人笑一下 就法論法 如果法條這樣訂
看到拿出535的就真的很想笑..大概99個%不知道目前的執法
條例就是535以後再修正的惹..就不違法單純你個人不爽啦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29:00修的法是根據535來的 只是比較明確而已精神是ㄧ樣的我說如果亂判 依你程度 不用討論 跟本呵呵
而且公開場合的盤查都沒改過..從頭到尾都是這樣笑死了
提535的沒一個是真的認真研究過當初的執法歷史背景 頗呵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32:00警察查警察當然無不法 又沒上法院 搞笑嗎?
呵亂扯什麼..一堆刁民用535上法院超多的沒人贏過鴿子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33:00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34:00就法論法 你發一篇來笑一下發個判例 拜託
就法論法就是合法啊..不然你去照一篇用535贏過鴿子的笑死人..還就法論法勒..你乾脆說奇蒙子不爽啦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36:00嘴臭的自己小心 人賤自然有天收 夜路走多一定會碰到鬼
盤查地點就是公眾場合重點盤查地點..還要扯一堆當初ott不也是扯這些..結果勒還發文討噓的下場啦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38:00我都說極多數照規矩來了 法都訂了 是有人中文不好只會瞎哈拉吧
作者: tigerandme 2017-03-20 23:39:00
幫原po補血,一堆腦殘崩潰噓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39:00法就是這麼訂的 你要怎麼解釋你家的事 你說判例一堆又不敢說出來笑一下
笑死了某大律師的部落格你去google一下好了..當初這北七還把事情鬧超大的一路po文在自己部落格..結果勒笑死了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41:00噓 asgardgogo: 無知不是罪 嘴臭才是 說的好 共勉之
不爽就去找一篇535判例贏過鴿子的出來說嘴啊 笑惹所有執法單位包跨法院都跟你說合法了還在一路凹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43:00叫你po判例出來別嘴一些543 律師當然說自己對 但警察一定違法 說不定理由充份? 懶得說了 自己爽吧
去google出來看看誰贏過法院認證的535啦..見笑轉生氣?如果現在的執法是明顯違法當初535早早就改了..笑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46:00就說多極多數照規矩來了 你一定要扯警察違法 ?去補中文吧你
呵..就是不違法啊! 扯一堆是哪裡違法? 單純你個人不爽公開場合本來就是執法正當行使場所..更別說大眾運輸點了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48:00說難聽點 第一個申請大法官釋憲的不是贏了? 大法官沒比較大?
所以說了..現在的條例就是535以後修正的了 要說幾次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49:00只挑你想看的? 警察之友 或本人?
你就猥褻啊..看你的文也知道該查..滿準的法院跟警察局都跟你說是合法了還要凹什麼...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51:00就說了現在法條跟據535來的精神一樣 憲法最大 所有法律
如果警察覺得你猥褻也算你倒霉..覺得你可疑也算你倒霉啊
作者:
sky0302 (free)
2017-03-20 23:52:009.2 和腦殘柯猴粉會噓你
重點就是不違法別說違憲了.. 法院認證過無數次了連案子都不會受理啊..連開庭都懶你知道嗎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53:00如果警察覺得你猥褻也算你倒霉..覺得你可疑也算你倒霉啊這句話讓我沒什麼話跟你講了 也是一句笑話 警察簡直察簡直比司法院長還大了 司法院長都不敢這樣說
所以google了就是合法判例..怎麼goo不到違法的判例XD
作者:
jesiuty (傲天)
2017-03-20 23:54:00別在搞笑了 早點睡吧
笑死了..事實就是這樣..有些人看起來就是可疑你不爽歸
作者:
jullei (cat tail)
2017-03-20 23:55:00事實就是不違法,錄音裡警察有說明是大隊長指定的公開場合。而指定可以是口頭或書面,符合合法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