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 年金改革!? 勞工只能繳更多領更少。
公務員退休金計算基準 改10年領得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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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全院審查會昨審查年金改革法案,關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當中退休金計算
基準,最終通過改為採計最後10年,公務人員退休後領到可望較多。
《蘋果》即時報導,昨天審查與會官員說,銓敘部版的退撫法草案,原本將領取退休金計
算基準訂為最後在職前15年平均本俸,但考委討論後達成共識,改為最後在職前10年平均
本俸。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採計15年或10年的最大差別,隨著年資增加、升遷,通常愈
接近退休時的薪資愈高,未來平均俸額若從在職前15年改為10年,公務人員月退俸將有機
會領得比較多。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1/108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