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認為要先修法拉
根據警察盤查守則幹你媽是要查個雕
不被挑釁不回應我還真的想不到警察要怎查
反正就是寫了也不會被遵守的乾脆修一修算了
不過想到鬼島這官場制度一定被搓掉
看是如果使用原本就有的通緝犯資料庫
加上行動人臉辨識系統(就是可以裝在警察身上的小鏡頭)
在盤查的時候針對這種作賊心虛不配合的輔以辨識系統偵測
是不是大大提升盤查效率跟降低執法難度
也不牴觸人權,阿通緝犯本來就是要抓的
進階版的是各重要路口加裝辨識系統,有專責部門監控
當然這些系統的資安等級跟查詢方式的權限要非常高
不然可能嚴重違反個資法
當然是先針對通緝犯進行實作,感覺滿有搞頭的,有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