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之銘言:
: ※ 引述《KanoEikou (A MAN B MAN イケMAN)》之銘言:
: : 不能因穿拖鞋、長得醜就盤查
: : 陳敬暐認為,目前警職法的盲點在於,「相當理由」仍流於抽象而不具體,警方應將過往
: : 的辦案經驗,量化整理一套具體的認定、舉證標準,讓基層警察有所依循,路人衣著不整
: : 潔、穿拖鞋、長得醜、看不順眼,都不應是盤查的理由,雖然通緝犯3個字不會寫在臉上
: : ,「但心裡有鬼的人會瞪警察嗎?神情慌張,眼神閃躲、飄忽才合理吧!」
: 1. 這次警察方確定無任何違失,到目前這是事實
: 2. 保大警察在查緝罪犯時,肯定是有受過專業的訓練
: 他們以他們專業的判斷,進而導出盤察的理由
: 但現在一大堆包括完全沒受過專業訓練的、或是另一項專業的(律師)
: 全都開始在質疑警察的專業
: 要質疑當然也不是不行,如果你也是內行的、有經歷有研究的
: 拿出實際的數據與報告出來,大家也是可以討論
: 但就目前看到的,質疑警方的,幾乎在緝捕追案通通都是非專業
: 因在實際面上無法論述,只好流於空泛的法律文字遊戲
: 3. 本次事件也凸顯了6-6法條確有爭議
: 還請有關單位趕快形成共識,盡早修法解決
: 民眾安心、警察開心、官員放心,可謂皆大歡喜
: : 推 ImBBCALL: 今天就一堆白痴說警察違法 03/21 00:10
: 說違憲被打臉之後就開始質疑起態度了...
: 無法論述就訴諸於情感探討
: 偏偏這又主觀成份太重
: 大家也不相信專業判斷
: 所以有爭議的爛法還是早點修掉吧
1.警執法是依據釋字535制定的
我相信有唸過法律的都知道背後的故事
警執法行之有年 時空環境已經跟立法前不同了
2.北市保大的老學長們是盤查高手 每個對於相關法律都非常熟練
3.我覺得靠北系列發的那篇鄭捷文章真的太弱了 完全幫不到XDDDDDD
這次的爭論點
真要說是警察的錯 講實在的只有等大法官釋憲才可以完全打臉警察
盤查 是警察查獲績效的精華
院檢警用這套路行之多年了
鄉民就這樣扣上違憲的帽子 實在是太誇張了
這次渲染成這樣 我想還是鄉民普遍仇警導致的拉
大guy4這樣 認同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