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fif1026 (å°å’ª12æ²å•¦)
2017-03-21 14:30:14前陣子檢舉了一個闖紅燈的機車騎士,
整條路上這名騎士都單手插口袋蛇行,
即使紅燈過了很多秒斑馬線上有人還硬闖紅燈,
氣不過就花了時間去新北市交通違規檢舉網站檢舉他。
不過最後收到回信,內容如下: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
2017/3/21(二) 下午2:08 標示為未讀取
寄件者: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mail protected]/*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3-21 14:31:00
沒誠意處理
作者:
leo0988 (我愛大咪咪)
2017-03-21 14:31:00講真的第三個字已經不在我認識的26個字母裡了
作者:
ANman (一毛三)
2017-03-21 14:32:00你自己沒拍好啊 我就成功檢舉好幾次了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7-03-21 14:34:00你拍這樣 是要警察用猜的開罰單嗎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3-21 14:35:00就當備案有涉及大案就查得到你信嗎
作者:
gjlayo (æµ·å“¥)
2017-03-21 14:51:00車牌被弄過的除非警察當場抓,不然很難舉證,房仲最會了
一天要做幾百件,才不差做這件的時間,你是不是自我感覺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