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只要你有意識到警察臨檢李主委是不對的事情
恭喜你,你就是台灣前5%的人!
剩下95%的人,請你們...
希望台灣不要在戒嚴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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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無故被警察臨檢,這毫不稀奇,中華民國的日常罷了。
每個有公民意識的人都知道,警察是不能隨意查證他人身份的,最低限度必須要合理懷疑
(有某些跡象證據)有犯罪嫌疑。詳參「釋字535」跟「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
新聞底下的網友投票,有兩萬多人贊成警方臨檢證件,反對的不過一千多人。20:1,這就
是公民素養的金字塔。你如果覺得警察隨意臨檢不太對勁,你就贏過95%的人。
這95%的人,缺乏的不是法律意識,而是想像力。在他們的想像中,你清清白白,就不必
怕臨檢。你怕,就是你心裡有鬼。警察權力越多,社會才越安定。哪怕有個萬一,警察真
的誤會了,你也是拿個證件而已,問個兩句就放行,稱不上甚麼傷害……以上,是95%人
貧乏的想像。
真實的世界是,只要有權力,哪怕是多麼小的權力,都有可能被濫用,濫用的可能性遠超
於這95%人的想像--除非他們親身遇到。
如果我是一個警察,今天又要值班,好幾天沒看到小孩,想著要去繳手機網路水電帳單,
還擔心不在家的時候老婆外遇。走在路上,我看到一個人不順眼,我說不出哪裡不對,可
能這個世界就是不對,但更可能是「這個人本身」不對。
他看我一眼,我不知道他為甚麼可以看我,他看不起我嗎?他算老幾?他不懂得甚麼叫「
尊重」嗎?我叫他出示証件,他不高興,我更不高興。「我又不是壞人。」他說。「壞人
會寫在臉上嗎?」我說。「所以你說我是壞人囉。」他語氣越加憤怒。我知道他心裡有鬼
,就算沒有,他也缺乏對公權力基本的尊重。「證件拿出來,我說最後一次。不要跟我玩
,我知道你想玩甚麼。」我冷酷的跟他講。「幹你X」他說。
於是他被依妨礙公務罪移送法辦。
這不是甚麼杜撰的情節,這是中華民國的日常。
好了,你說:「那警察就不能臨檢嗎?這樣怎麼抓壞人?」問得很好,警察當然可以臨檢
,只是不能隨便路上抓一個人來臨檢。但最最困難的是,甚麼算是「犯罪嫌疑」?看到警
察繞路走開算不算?他可能只是剛好想到雨傘放在店家回頭去拿。穿著風衣拖鞋看了警察
一眼算不算?他可能只是客委會主委。
很誠實也很誠懇的說,臨檢的標準法律人說得再多,最後落實到基層,還是得要看值勤員
警的心證判斷。我們不可能在立法技術上明定「合理/不合理的臨檢原因」,因為沒有任
何一項跡象可以直接指向犯罪嫌疑。我們只能相信警方的訓練與經驗。
但是,這份信任不是沒條件的,這份信任必須建築在「可供檢驗」的基礎上。員警的判斷
有時對有時錯,有時抓到嫌犯,有時只是製造倒楣鬼。重點是,所有的臨檢都應該要錄音
錄影,所有基層員警值勤都應該強制使用密錄器,引起爭議時可供檢驗。
沒有人想打擊警察士氣。但警察的士氣,不是建築在「警察的判斷必然正確」的盲信上,
這種威權的意識型態行之有年,連市長也不能避免,是台灣人的悲哀。
警察的士氣,建築在「可供檢驗」的自信上,你行得正坐得正,就不要怕公眾檢視。如果
我們要求民眾不要怕警察,我們也應該要求警察不要怕民眾。我不怕你臨檢,你也不要怕
亂臨檢會被投訴揭發。這很公平。
我不怕你,你也不怕我,這是法治。我怕你,你為所欲為,就算帶來表面的秩序,依然是
威權。
警察的臨檢判斷越精準,越經得起檢驗,人民的信賴度就越高。出於人民恐懼的士氣叫威
權,出於人民信任的士氣叫權威。
大家都希望有充滿士氣的警察、和諧安定的社會。但你要威權,還是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