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連李主委他都會有這樣子很不舒服的感覺的話,一般的人民如果遇到這樣子的狀況
,我相信所受到的衝擊可能會更高,不過我覺得有一點可惜,就是如果這個是要一個完..
就是一個完整的法治教育機會的話,其實李主委當場應該按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跟他要求,
要他異議,要他出具書面,它書面就會記載理由,那也就是說當時他到底是不是有正當的
事由,能夠對他進行對人的臨檢這件事情
彭P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下次碰到這個,要先跟他要求書面,然後同時開臉書直播(國昌笑)
黃國昌
倒不是用臉書直播,我的意思是說當他如果有一個當場表示異議,請求他出具記載理由的
書面之後,那接下來這件事情就有接受司法審查的機會,也就是說法院針對這件事情,就
可以開始進行司法審查
我想立委的意思應該是李主委的行為應該要符合程序正義啦
比起臉書PO文靠杯按法律所規定的救濟程序來進行才是正解啦
讓法院認證一下啦
不然一堆人在那意見紛紜,也不知誰說的才有效力
現在也蠻多相關的政府官員有新聞報導其對此案的意見啦
行政院長、法務部長.......
究竟是誰說了算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