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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不承認同性伴侶 台灣籍男子將強制遣返
1台灣籍男性在日本與日本籍同性伴侶生活了20多年,遭入管局發出驅逐出境命令書,處
於隨時會被強制遣返的狀況,該男認為,這有違日本憲法的「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宗旨
,日前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據日本媒體報導,原告為在日本關東地區居住的40多歲男向,他1992年以留學資格到日本
,之後則是使用短期滯留簽證入境,在日本的期間,他與現在的伴侶相識,並從1994年開
始同居。隔年,該男得知感染愛滋病(HIV),在伴侶的鼓勵下接受治療,另一方面,伴侶
陷入憂鬱無法工作的時候,該男也了家中支柱,讓雙方在精神上彼此依靠。
不過該男的簽證在1994年到期,變成非法居留的狀況,且在台灣的雙親無法理解同性戀,
所以關係也漸行漸遠。2013年,該男透過廣到認識了處理人權問題的律師,朝著「在留特
別許可」的方向進行諮詢,只要是因為這個特別許可規定,在特殊狀況下,即使是非法入
境或是非法居留,也可以得到承認。
該男去年前往入國管理局進行申請,卻讓非法滯留一事在申請中曝光遭逮,導致特別許可
未准,東京入管局也在去年11月發出驅逐出境命令書,讓該男處於隨時可被強制遣返的狀
況。雖特別許可獲准的理由並不明朗,但是根據法務省的規章裡面包含跟日本人結婚這項
,因此該男主張「因為是同性情侶,所以應把它當成與夫妻同等的關係」。
據悉,若是異性伴侶即屬於適時婚姻,取消驅逐出境處分的例子也不在少數。該男與伴侶
同居23年,伴侶也已經50多歲,該男將一切希望寄託在訴訟上,「我們兩人再一起許多,
他是我的家人,想要一起在日本靜靜地度過晚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