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虐殺14歲少女再焚屍 5惡煞「教訓非殺人」遭判無期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21/888819.htm
ETtod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竹東男子「冥王」林春雄2015年5月間,因為不滿14歲
的邱姓少女辱罵女友黃曉雲,竟夥同另外3人,將邱女從網咖
押走,再指姦和性侵後虐死,將人丟在竹東大橋下焚屍,一審
法官認為有教化可能,都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21日認為,5
人動機在教訓不是殺人,因此判決2主嫌無期徒刑。
林春雄不滿有輕微智能障礙的邱姓少女罵黃曉雲三字經,2015
年5月17日夥同共犯陳哲儒、何文軒、古志強,先將邱女從網
咖押到附近國小旁的步道, 拿棍棒、安全帽圍毆,還拿石頭
狂砸,之後還指姦,並要其他3人性侵得逞,棄置竹東大橋下
,還到卡拉OK歡唱,隔天再拿潑汽油焚屍,邱女屍體4天後才
被人發現,經法醫解剖,頭蓋骨輕微骨折、皮下嚴重瘀血,全
身多處腐敗長蛆。
新竹地院2016年一審宣判,法官認為,5嫌在施暴過程中無視
少女多次求饒,甚至輪流性侵,事後還遺棄、焚屍掩飾犯行,
惡性重大,不過,手段與直接故意殺人有別,「台大醫院鑑定
後認為,仍有教化可能 ,尚難認全無施以一般教化可能性,而
均需永久隔絕社會之必要。」因此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經過上訴後,高等法院21日認定,5人的動機是要教訓邱女
,並不是要殺人,因此將殺人罪部分,改為傷害致死罪和強制
性交罪,而傷害致死罪最重就是無期徒刑,因此主嫌林春雄、
共犯陳哲儒無期徒刑,其他3人20至28年刑期不等,5人也已和
邱女家屬和解,共同賠償1000萬,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備註:
[2010新聞] 呼應白玫瑰運動 綠營允諾修法
當時新聞內文有提到:
蔡陣營發言人鄭麗君表示,蔡英文主張加強地方治安和追蹤網絡
,在中央則支持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修法對性侵兒童犯加重刑責
~~司法改革加油~~ (抱歉我沒看判決書)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6-03-21 21:06:00
可教化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3-21 21:07:00法官不退場 要玩啥 以為是奴才組的喔? 想太多了啦
作者:
dreeee (Adieu chérie)
2017-03-21 21:07:00冥王
作者:
lpb (Θ_Θ)
2017-03-21 21:07:00法官認為有教化可能<---唉,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
作者:
Zenonia (Zenonia)
2017-03-21 21:08:00╰(⊙-⊙)╮優質台男╭(⊙-⊙)╯優質台男
作者: wwwnocomtw (逼啵) 2017-03-21 21:08:00
位置愈高腦容量愈小...
作者:
CYL009 (MK)
2017-03-21 21:08:001個人平均殺0.2個人 當然不會死刑 懂?
不想判死就明講 講甚麼 教訓非殺人 這三小狗屁邏輯
作者: douxid 2017-03-21 21:14:00
阿共怎麼還不敢快來統這鬼島啊,一堆鬼官
作者:
Sechss (Zwolf)
2017-03-21 21:14:00我覺得這個案件若真最後這樣判,應該有不少原本想殺人的
作者: x6urvery (魁) 2017-03-21 21:15:00
八卦仇女人士可以組團去力挺嫌犯阿
作者:
Sechss (Zwolf)
2017-03-21 21:15:00會慢慢凌遲受害者,原本可能一刀解決,現在搞不好還會性侵上法庭再說:我怎麼知道他這樣就死了,原本只是想教訓,只希望鬼島上的8+9和殺人狂沒這麼聰明聯想到
作者:
tv5566 (爽)
2017-03-21 21:17:00法官吃屎長大的 幹垃圾法官 整天哭退休金 幹
作者: tiffyyoyo (這是什ㄇ) 2017-03-21 21:19:00
好難過QQ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7-03-21 21:21:00幹恁娘機掰 這麼殘忍 還叫有教化 法官是誰啊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7-03-21 21:21:00比直接殺人還超過好嗎
作者:
haofutw (孔明的陷阱)
2017-03-21 21:22:00哇!冥王耶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7-03-21 21:22:00照這種邏輯一刀一槍斃命的反而判死?
作者: sfh20230 (pig3) 2017-03-21 21:22:00
以後找10個8+9"教訓一下" 是不是都10幾年就好
作者:
ritaw ( )
2017-03-21 21:23:00鬼島法官……
作者: saes0001 2017-03-21 21:23:00
每個人都可教化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7-03-21 21:23:00愈看愈生氣
作者:
santaii (聖代)
2017-03-21 21:27:00輪姦+凌虐到死+燒毀屍體 =教訓非殺人?
作者: b51 2017-03-21 21:28:00
WTF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7-03-21 21:29:00幹拎良法官子女最好比死者還痛苦死去!!!!!幹拎涼一堆腦袋有棟把持台灣法律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7-03-21 21:31:00說個笑話 台灣司法
作者: f58rtht (Stan) 2017-03-21 21:38:00
狗娘養的
作者:
rbcajyh (rrbbccaa)
2017-03-21 21:38:00其實動機不是要教訓人啦,其實動機是喝喝茶聊聊天講講人生道理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7-03-21 21:41:00法官的子女怎麼沒被教訓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7-03-21 21:52:00押人 打人 虐待 強姦 殺人 棄屍 燒屍 毀屍 多欺少 強欺弱叫可教化 幹恁娘機掰
作者: air7126 (HOT麻糬) 2017-03-21 21:57:00
阿共來統鬼官只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