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察舉攔查鄭捷為例自打臉? 鄉民:鄭捷

作者: H23324216 (showtime)   2017-03-22 00:59:56
※ 引述《Abre (任愉悅)》之銘言:
: 一堆鄉民只找那個沒查到的
: 卻不去想想警察在那邊站崗
: 除了提高了見警率、安民心
: 無形中還降低了犯罪的可能性
: 你今天拿個鄭捷說沒查到
: 怎不想想
: 今天可能有十個想做大事的因為看到警察而收手
: 說盤查到鄭捷 警察也會放掉的更是好笑
: 除了有可能的神色有異 一般的警察都會注意到
: 如果是老警察 更可能注意到腰裡藏東西 (走路姿勢會不太一樣)
: 你拿鄭捷出來說喔 因為沒盤查到不要打自己臉
: 但我覺得拿鄭捷出來反而更證明了提高見警率與盤查的重要?
: 說我奴?
: 在人想要安全的同時就必須放棄某些的權利 (社會契約)
: 想要純粹的自由?
: 去找人煙罕至的地方或無人島吧,那裡最自由。
是可以拉,可以讓警察去查,可以讓人民不得拒絕
但是警察在宣傳攔查可抓破獲400件刑案時,有公布這段時間一共攔查多少人嗎?
是無差別的攔查多少人的幾分鐘才破獲這些刑案,警察也沒說
警察至少要說吧,例如這段時間共攔查10萬人,每件平均5分鐘之類的吧
這樣才能讓百姓看看到底有沒有"實益"
犧牲多少人的時間才能抓到這些通緝犯,這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的最小侵害性"
你以為只是被攔查的那個人損失幾分鐘喔
站在社會的立場去看,是上萬人一起損失幾分鐘好嗎
不過也沒關係啦,現在人時薪120左右,平均一分鐘2塊
警察要無差別查人,就放給他查阿,百姓無條件服從,但要記錄這段時間查了多少人
權力都給你警察查了,穿皮鞋穿拖鞋都可以查,愛搜無條件給搜
但是只要再發生犯罪,就給我按這段時間每個人損失幾分鐘然後一分鐘2元叫那些警察賠
來。
要權力,就要負責,不負責,就別想要擴權
振傑案發生,哪位警察大官出來為這件重大治安問題出來檢討負責了?
作者: sppray (sppray)   2017-03-22 01:09:00
一個月40件有救到4個人我是覺得值得拉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7-03-22 01:06:00
同意這篇,10個月說400件,那不就平均一天一件多?一天搜了多少人才查出一件,當其他人的時間不是時間?
作者: sppray (sppray)   2017-03-22 01:01:00
盤查有紀錄大約10分之一10分之一有人說高有人說低,不會都滿意的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7-03-22 01:13:00
滿分個X = =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3-22 01:15:00
警察執勤好辛苦啊!(為什麼我看到都在滑手機?
作者: victoryuy (Victor)   2017-03-22 01:16:00
警察才懶得跟你“無差別“臨檢 除非上面要求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7-03-22 01:27:00
跳針機來噓了。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7-03-22 01:11:00
警察就負責收屍就好了 一堆鍵盤警察 真厲害
作者: barbeilt (亨利)   2017-03-22 01:11:00
批評很簡單,一張嘴就行。多給辛苦執勤的警察鼓勵吧。斤斤計較這些分分秒秒值多少錢,何必呢?
作者: sppray (sppray)   2017-03-22 01:10:00
其中還包括自戕的煙毒犯與攜帶槍械預謀犯案...
作者: gplove (MISON)   2017-03-22 01:10:00
警察就待局裡,有事再出勤,效益100%
作者: hosen (didi)   2017-03-22 01:59:00
市民犧牲一分鐘換取捷運站的安全,一分鐘有很多嗎事實證明市民接受這樣的交易,不然保警早就撤了你以為保警是自己跑去的嗎?那是北市府要求的
作者: enso (Raven Family)   2017-03-22 02:27:00
警察要盤查,就要有合理理由。那些愛國同心會的怎麼不查
作者: moonline (月光皎潔)   2017-03-22 03:19:00
你說的好像盤查普通老百姓會出什麼事一樣
作者: suntw (主序星)   2017-03-22 03:31:00
今日笑話,影片裡警察滿分實際上根本不可能都1分多,很多狀況非理想狀況,李那件就花半小時同時間5.6個警力。超沒效率又徒增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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