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uka0924 (Aruka)》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2/2355600
: 前年震驚一時的竹東少女命案,新竹男子林春雄和女友黃曉雲率3名惡煞,押走14歲邱姓少女,性侵得逞,再將少女打死,林男等人焚屍滅跡,一審依殺人等罪重判5人均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台灣高院認定5人沒有殺人犯意,今天改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林男與手下陳哲儒無期徒刑,黃女與共犯古志強、何文軒分別改判20至28年不等徒刑。
: 這件命案起緣於邱姓少女生前與一名謝姓少女爭吵,謝女向黃女(28歲)告密,稱邱女曾背地裡用三字經辱罵黃女。黃女向男友林男(32歲)訴苦,林男夥同友人陳男(27歲)、古(23歲)與何(21歲)姓男子,前年5月17日晚7時許,到網咖店押走邱女,將邱女載往附近的國小旁步道,5人以竹棍、安全帽等物圍毆邱女。
: 謝女拿石塊丟邱女,因路人經過制止,林男等人把邱女再帶到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繼續拳打腳踢,陳男對頻頻求饒的邱女說:「給妳兩條路走,一條是打死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邱女為活命而遭林男等人性侵,林男還羞辱邱女「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語,並於事畢後,用腳踹踢邱女腹部。
: 邱女頭部著地重傷昏迷,林男等人用砂石塗擦被害少女臉部,隔天又買汽油焚屍,不料事後謝女向朋友炫耀,全案曝光。
: 一審依殺人、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5人均無期徒刑。上訴後,高院認定5人動機是教訓邱女而非殺人,將林和陳改依傷害致死罪及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各判處無期徒刑,黃女改判20年徒刑。
: 林男今出庭聆判表示:「會上訴!」黃女還押時低頭不發一語,據悉,林男5人和邱女父母和解,允諾共同賠償1000多萬元,但尚未執行。
這種弱智低能見解 就跟之前女同凌虐案一樣
用幾個小時凌虐 割幾十刀 最後而讓受害者斷氣
法官也是差不多見解 割的刀都不是致命 所以幾個小時 割幾十刀 都不叫殺人
結果 明明古人都告訴我們 最殘酷的死刑就是讓你慢慢死 不給你致命一擊就結束
如凌遲 最殘酷的死刑之一 用在最重大的死刑犯身上 還規定要數百刀
不能讓受刑者斷氣 死了執行的人還會被究責
古代叫最殘酷的刑罰
結果到了鬼島 法官手上鬼島台灣變傷害致死 (法官還認證 這叫不小心弄死的)
凌虐+輪姦 最後活活被打死 幾個小時活在極度恐懼中 被害人痛苦而死
(而且本案還是未成年女孩)
不叫故意殺人 無殺人犯意
幹拎娘要忍受這種垃圾法官多久
為什麼台灣都是弱智白痴都能當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