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居然道歉.
幹.....
這是一個好機會.居然浪費了..!!
馬的,你要想,如果這個雄友會硬起來嗆說"幹你娘這是我的言論自由"
然後雙方就吵起來...
沒多久她就出名了.
一個社團出名之後???....
靠杯,經營社團本來最重要的努力點就是出名阿.
出名之後,馬的看不爽的人自己滾蛋,我有廣大欣賞我的人會靠過來.
立刻大舉擴張社團,然後可以辦大型活動,並且籌備大筆經費.
甚至夠囂張後,你的贊助廠商根本源源不絕...
廣告效應多好啊,一個三天兩頭上新聞版面製造話題讓大家吵成一團的社團.
生意人根本哈你哈到死...
多少人想出名,多少網路女生脫衣服露奶想出名,多少詐騙集團租蓮花跑車想出名.
都因為缺乏出名的本質,so..出不了太大的名....在苦海中要死不活的浮沉.
你今天一個聳動的話題帶動了一整個熱烈的討論.
這多美好的一個機會.
居然....居然沒有好好利用,居然還出面道歉想簡單了事.
果然是沒出社會的學生...XD
平白無故放棄這麼美好的大契機.
是我我立刻跑去找其他相關集團,開始大舉辦活動.
台大不是有"皮繩愉虐社"...利用這個機會找它們合作阿...
甚至在找話劇社一起出來...
靠杯這可以玩很大的哩...
其實台灣人就是這種自卑過頭的心態.
動不動就要符合甚麼禮義廉恥...
難怪被歐美資本主義家玩弄.
這個社會,法律是底線,法律之上,大家應該要充分地享受所謂的"自由"
一種不受拘束和無線天空的自由.
自由才可以帶來創意,帶來機會,帶來改變.
而不是一值去做古人要你做的事情...這樣你永遠只能成為奴工.
上次911的oh my god事件也是很可惜.
除非911想要擴展市場到有回教文化的東南亞國家.
不然根本不需要道甚麼歉...台灣回教那麼少,根本一丁點影響都沒有.
甚至黃志明在馬來西亞會被抓去關,那是否將來他會更樂意到台灣來發展?
因為台灣給予了她更大的"自由"的天空,只要不違反法律,你就是怎樣都可以.
(黃志明就是典型和我們一樣這種叛逆型不喜歡受拘束的小子)
那台灣不就根本不用甚麼成本,就吸收到一個有點才華的人??
so....台灣就是這樣子.
整天政府說要創新創意.
結果...稍微有點突出引起爭議,就教育小孩要忙著道歉說對不起.
幹你娘,這樣教出來的人會有創意創新??吃大便比較快...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