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性侵虐死少女「無殺人犯意」3嫌改輕判

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7-03-22 18:39:09
其實如果用傷害致死罪判
其實是重判 傷害致死罪最重就是無期
還有被判無期案例極少
就連判二十年以上的也很少
這個案例 主嫌等2人無期徒刑
另外三人改判20到28年徒刑
算是超級重
古惑仔看人不爽把人
活活打到全身變形致死 也不過判七年
幾年前轟動一時 碩土孝子被飆車族砍死
也不過判十到十二年
所以是法的問題
為什麼 傷害致死 致殘都判很輕
作者: kdy (K大)   2017-03-22 18:45:00
純噓判決,這種集體虐殺的行為,竟然還能輕判!
作者: jagin (蟑螂五塊錢)   2017-03-22 18:57:00
台灣的法官幾乎都是官僚的法匠,真的是國家的大不幸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7-03-22 19:18:00
所以我們接下來要問的是 凌虐性侵殺人毀屍結果只判傷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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