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板真的是沒遇過壞人的一堆
這些滿嘴合法的偉大法律人
有種去8+9的場子
好好用合法的方式反對他們繞境放鞭炮看看
到時看你們還有沒有健康的身體
開FB直播公審
要告是不是
8+9根本不怕你告啦
人家又不是第一次上銬上法院蹲監獄
不像偉大的法律人第一次被揍就哭哭
從之前口香糖到今天口角肢體衝突
我只能說保重
再繼續這樣打著合法名號亂鬧別人
遇到真正壞人的日子很近了
※ 引述《tentaikanso (恐龍法醬)》之銘言:
: 四叉是自拍,
: 而被當作背景的人是在公共場所的活動,
: 並沒有合理的隱私期待,
: 也很難主張肖像權。
: 退一步說,
: 就算認為被拍入鏡有侵害到肖像權好了,
: 那就依照民法去主張啊!
: 什麼時候臺灣人的常識變成
: 不喜歡被拍就可以把拍攝者圍住(可能涉及妨害自由罪)?
: 甚至摔別人的手機(可能涉及毀損罪)?
: 再說,
: 反同團體不都打著「為社會、為家庭」的大旗,
: 在公共場所聚餐被拍到就是「踩場子」、「挑釁」?
: 麥當勞是萌萌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