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連24天工作 勞動部:不違法

作者: smile15 (叫我姊姊)   2017-03-22 22:53:04
連24天工作 勞動部:不違法
工商時報【邱琮皓╱台北報導】
勞動部去年廢除「7休1」的彈性函釋,現行彈性工時制度中,四周彈性工時成為唯一可以
連續上班超過6天、排除7休1的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勞動部昨(21)日坦承,適用四周彈性工時的40種行業,勞工可以連上12
天,且雇主如要求勞工在4周內的4個休息日全部加班出勤,再將4個例假分別排在第一周
的頭和第四周的尾,這種連續工作24天的血汗排班,並不違法。
雖然連上24天班的極端案例不違法,但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強調,彈性工時制度與周休
二日新制「一例一休」無關,要成為可合法使用四周彈性工時的行業必須要經過勞動部評
估、核准公告後才可適用。且企業實施前,還要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如果要實施在個別勞
工身上,也要經過勞工同意。至於實務上是否真的有連上24天的情形,她表示,會持續蒐
集相關情況。
不過,台北市前勞動局局長、律師陳業鑫強調,「我反對這種解釋。」他表示,就算在勞
動局的期間,也沒有看過這麼極端的案例,不建議勞動部這麼解釋彈性工時,「過去7休1
的舊函釋時,最多也只是14休2」。他指出,勞動部不應該給這種常態的彈性工時制度有這麼寬鬆的解釋。
陳業鑫認為,勞動部應該注意到法律的目的性解釋,而不能該嚴格的嚴格、該放寬的放寬
,「這絕對不符合當初勞基法第30條之一,要排除每7天有1天休息的原意,當初是因為7休
1太僵固才有四周彈性工時,但連續24天上班太不符合勞工利益」。
「一例一休」去年上路後,各行各業開始尋求排班彈性,勞動部也在宣導可以多利用二周
、四周、八周彈性工時配套。目前所有適用《勞基法》的行業都可適用二周彈性工時,每
周的休息日可以挪移,但要遵守7休1、不得連續上班超過6天的規定,而四周彈性工時則是彈性最大的機制,包括金融業、法律服務業、會計服務業、觀光旅遊、醫療社會福利業等
40個行業都可適用。
在勞資約定週期起訖日後,適用四周彈性工時行業的勞工,每天正常工時可高達10小時,
每2周至少要有2天例假,4周要有4天例假、4天休息日,且4周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60小時。
https://goo.gl/L8sYe8
作者: k88888g (超Q圍巾蜥蜴)   2016-03-22 22:53:00
本版無視 顏色錯誤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7-03-22 22:54:00
本來就該這樣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7-03-22 22:55:00
溫馨
作者: feen5432 (雜碎的天下!!!)   2017-03-22 22:55:00
幹拎娘
作者: amovie ( )   2017-03-22 22:55:00
不違法20年了
作者: mmax (adam)   2017-03-22 22:56:00
旅遊服務?所以遊覽車司機適用四週工時?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7-03-22 22:56:00
彈來彈去最後只剩砍7天假被留下來了 腥味~
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條狗)   2017-03-22 22:56:00
接下來會出8周、16周、24周彈性工時嗎?最終目標52周?
作者: Beanoodle (屏東尼大目小栗旬)   2017-03-22 22:58:00
勞工是什麼東西阿還敢談休假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7-03-22 22:58:00
超棒的,dPp上來除了整國民黨以外根本沒事幹
作者: a1917124 (qazwsx)   2017-03-22 22:59:00
要不要直接找長工啊
作者: YIHE (繪崎可樂助)   2017-03-22 23:00:00
哈哈!我笑了
作者: winglight   2017-03-22 23:01:00
連上24天過勞死或發生職災,老闆也不用負責的意思嗎?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7-03-22 23:02:00
政府跟白海豚一樣轉來轉去 我都不知轉到哪去了
作者: tctv2002   2017-03-22 23:03:00
太棒了 以後老闆想辭職人 就用這招 上班上好上滿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03-22 23:05:00
勞資會議在臺灣不就是資方做資料而已沒有工會哪個資方屌你勞資會議,印出來就要簽名
作者: baxs (萱)   2017-03-22 23:06:00
51可以去勞動部佔領一下了?
作者: ArmorKing   2017-03-22 23:06:00
不違法??? 果然沒有三叔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03-22 23:06:00
四周加班工時就破130的一堆(有記錄的)160根本嘲諷
作者: baxs (萱)   2017-03-22 23:07:00
然後就會被告侵入公署@@
作者: tongzhou (路過的小牛)   2017-03-22 23:08:00
這哪招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7-03-22 23:09:00
放心 台灣奴隸一堆 繼續
作者: OgOl (reset)   2017-03-22 23:11:00
越改越回去,會不會最後都沒休假....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7-03-22 23:14:00
誰說不違法的,麻煩自己先連上24天班
作者: OgOl (reset)   2017-03-22 23:16:00
唉...真的要逼人不投dpp時力加油QAQ
作者: megumirei (覺醒的蕃茄!!)   2017-03-22 23:20:00
表姐當家^^ 內舉不避親 勞工死一死
作者: kenny945   2017-03-22 23:30:00
其實勞資會議比工會還大,記錄要送縣市政府備查的
作者: RX78RXF91 (Gundamaster)   2017-03-22 23:34:00
肏你媽DPP,7天假還來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