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chch (渡船人)》之銘言:
: 今天才知道原來我走在路上
: 任何人想拍我都可以
: 因為我走在路上所以拋棄了自己的隱私權
: 看來我想保有自己的隱私,只能躲在自己家裡
: 不過話說回來
: 到底麥當勞。7-11這種算是公眾場所還是營業場所?
: 7-11在門口貼上禁止攝影拍照的貼紙是不是已經違法了呢?
: 因為我有拍照的自由?
: 原來拍照權這麼大.....
但你不會想知道我們一生到底被入鏡多少次嗎?
我倒是超級好奇
到現在我好像只發現一次,就那麼有緣
朋友的親戚去玩,
拍的照片裡頭竟然拍到剛好要過馬路的我...
那時候
我剛好臉發癡、正在抓背 =_= 好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