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ftisa (oo)
2017-03-22 23:21:55https://youtu.be/MDm08iNyDoY?t=4m44s
你不要去影響人家的生活
你們同志有你們的人權,你不要去影響別人
你一定要我講這麼白嗎,人家這裡是公共場所,營業場所,你們肆無忌憚,你們有沒有法
治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3-22 23:22:00自己去聽吧
擺明挑釁還在硬凹挑釁完再趕快拍照錄影PO上網裝可憐 同性戀的常用手法我跳進來啦 我又跳出去啦 打我啊 (準備拍照中)
我聽起來像是"什麼"喔,不管是0.5X還是0.75X
作者: AppleWine (®) 2017-03-22 23:23:00
他究竟什麼行為造成挑釁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7-03-22 23:23:00有些人的耳朵被病毒侵蝕了 聽不到一般人說的話 上次也是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3-22 23:23:00其實就算真的是"什麼" 整段還是在叫兩邊互相尊重吧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7-03-22 23:24:00幾個帳號帶一整晚風向不累? 有夠87
作者: AppleWine (®) 2017-03-22 23:24:00
手機有被搶被摔 才是事實吧
作者: ct412133 2017-03-22 23:24:00
造成衝突就是挑釁了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3-22 23:25:00其實是有差,互相尊重是沒錯,但是那句是歧視會影響形象
作者:
piyomac (無)
2017-03-22 23:25:00警察這樣講還是錯啊 他怎麼不去逮捕滿天星現行犯???
作者: metal521 2017-03-22 23:26:00
難怪一堆人討厭甲甲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3-22 23:26:00挑釁不違法,四叉貓有錯的話可以叫警察來,不應該自己動手
作者: duo0518 (Kira) 2017-03-22 23:26:00
因為滿天星已經沒圍人 結果還有人繼續拍阿 不吼你吼誰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7-03-22 23:26:00這鴿子講話邏輯不清楚 這也能當所長喔 ㄏㄏㄏ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7-03-22 23:27:00覺青:我有問你嗎?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7-03-22 23:27:00反同還要幫所長腦補 笑死~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2 23:27:00同志再繼續任由這樣放火,終會引起更多人反感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3-22 23:27:00警察都說了要有法治,那現在法律就是規定拍照直播不違法啊
作者: Sayd20 2017-03-22 23:27:00
換成那句還是覺得你是異類
作者: ct412133 2017-03-22 23:27:00
不違法就繼續吧,反正結果是自己承擔
作者: duo0518 (Kira) 2017-03-22 23:28:00
所以所長一直說互相尊重阿
作者: ct412133 2017-03-22 23:28:00
你有你的人權 我有我的人權 哪有什麼異類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3-22 23:28:00四叉貓這次觀感不好是事實,但不代表滿天星這樣做是對的
我不覺得4X是挑釁 4X只不過是做他以前常做的拍捕獲照結果這次疏忽拍到一個沒那麼公眾又激動的人就變成現在這樣了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3-22 23:29:00路人被摔手機根本無辜阿~~又不是他直播
作者: ct412133 2017-03-22 23:31:00
談人權嘛,在日本是不能亂拍的,你常做 沒人理,只是台灣還不注重隱私罷了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7-03-22 23:31:00甲甲就是栽贓成習慣了
作者:
ARTCOM (鴨子)
2017-03-22 23:31:00愚民
樓上的8432 你怎麼不說是以前被4叉拍的都吞下去而已?別人不想給4叉拍 也不行 你沒看到嗎?
作者:
pigjunkx (垃圾豬來也)
2017-03-22 23:32:00這次拍照有侵犯對方人格權的可能,但是到搶手機,摔手機
作者: darkmaze (秒殺~) 2017-03-22 23:32:00
嗯 果然夜貓比較多是......
請問"蒐證自保"之前呢? 沒有挑釁?而且所謂的蒐證自保 我看是挑釁別人以後故意要錄別人的醜態吧挑釁完再趕快拍照錄影PO上網裝可憐 同性戀的常用手法
作者:
DALLEN 2017-03-22 23:34:00直播公開場合違法?你去買東西會叫店員關攝影機?
kiesoIFRS那你要不要解釋你去gay板發的文章?
作者:
DALLEN 2017-03-22 23:36:00摔別人手機只是突破下限讓人看清嘴臉。
作者: drigo 2017-03-22 23:37:00
攝影機是為營業安全考量,又不會把內容全上網有人看過哪家商店把攝影機內容直播上網的?
作者: phijay (Boss) 2017-03-22 23:38:00
還在硬ㄠ
作者:
Top2108 (元)
2017-03-22 23:38:00推你一個
作者:
pigjunkx (垃圾豬來也)
2017-03-22 23:42:00不說法律,從道德層面來看,不經他人同意就拍照這點當然有些瑕疵,但說這把人當背景拍照的行為叫挑釁呀…那可稱作挑釁的行為可多了。要求不刪不照做頂多叫賴皮,而因對方動手而言語反擊並蒐證更非挑釁的問題了。挑釁至少也要是無正當理由,以當場挑起對方情緒,做出特定反應為目的而有的主動積極行為吧?
作者:
DALLEN 2017-03-22 23:45:00講也沒用,恐同會自助餐選擇性忽視。
警察真的都是民粹在護航耶~哀,執法的第一線,結果和民粹站在同一陣線,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