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這位一毛四知道對方是主任檢察官還敢嗆
檢察官不能再自己地盤妨礙公務. 強到我要跪了.....(拜服)
以前宅爸在當海巡當兵.老闆是總隊長(縣警察局等級).
老闆除了要PLP長官外.就是檢察官了.因為所有的績效案件最後是
檢察官送.大案子還是檢察官下來指揮各方人馬(岸巡 海巡 條子 調查局 憲兵)
所以條子績效基本上很多時候是檢察官決定
桃園保大真的和地檢署開戰後. 和比惹火不相關的客委會嚴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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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這位一毛四會爽翻天(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