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uayi (很恐怖不要問)
2017-03-23 11:48:57fb掛點
蔡志揚,多次協助都更受害戶的律師,蔡律師指出這個強拆決定是林洲民一個人決定,他
無視法院認可保存證據權利,無視專業鑑定機構認定執意強拆,對比文林苑依都更條例強
拆其正當性不知道差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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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可靠消息指出,明天就會發動強拆,據可靠消息指出,這是林洲民一人的決定,連柯市
長都無可奈何。
就算是「釘子戶」,法律上也有訴訟的權利,而且法院及地檢署都已經認可他保全證據的
權利,然而林局長卻以一己之好惡,無視法院及地檢署保全程序還在進行,以及無視專業
鑑定意見說並沒有危急到一定要在保全程序做完前立即拆除,而且前半部分並沒有安全之
虞,更無視多位都更審議委員的意見。
林局長做完兩年,可能拍拍屁股走人,但無視法院程序及專業、帶頭違法的強拆暴行,卻
可能對都更造成難以抹滅的危害,這比「文林苑」至少還是符合都更條例的強拆,更不具
正當性百倍!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7-03-23 11:49:00誰都可以吉阿 又吉不贏 公三小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3-23 11:50:00傾斜量體拆除,啊是能拆一半喔
作者: liuyc888 (志) 2017-03-23 11:51:00
柯:我是被騙的 市政府太可惡了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7-03-23 11:52:00建築師(林)說有影響公共安全之虞 律師(蔡)說沒有 要信誰?
作者:
fukai (fukai)
2017-03-23 11:53:00哈!換柯執政就變釘子戶去死了www
作者:
jeffych (å°ç°ç°)
2017-03-23 11:54:00蔡不是律師嗎? 真的有違法就去告市府啊
作者: darkcake (沒看過肥宅?) 2017-03-23 11:55:00
釘子戶哭屁 怎樣都不會同情啦
作者:
easy101 (品客)
2017-03-23 11:55:00人權律師
作者: banker5566 (56家族~棒) 2017-03-23 11:56:00
告建商賠錢亂拆變危樓才有機會吧
作者:
beiyeia (追殺志明)
2017-03-23 11:56:00柯p怎麼可能不知道 根本是裝死吧
作者:
turst (四番)
2017-03-23 11:57:00簡單說就是,其他人拆都可以嘴,只有蚵p拆不能嘴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7-03-23 11:57:00
律師不就是專門扯後腿的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7-03-23 11:59:00都說變危樓了 不然你想方法扶起來呀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3-23 11:59:00這個案子要保留甚麼證據 這個理由好嗎? 建商不是已經主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