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在那邊說拆的好,
有沒有想過如果張先生聲請國賠成功,
你的納稅錢要被拿來替政府擦屁股??
何況這件等於是政府放任偷拆的建商!
以下轉貼黃慧瑜臉書
https://goo.gl/3RUZ5W
(更新,現場已經強拆,北市府到最後都不放人進去收拾,
竟然連搬家公司都沒找就直接連同家當剷平!)
簡單說明現在正在長安西路177巷14號的緊急狀況如下,北市府正在強制拆除。希望醒著
、看到這則訊息的人至少可以幫忙轉發,或到現場協助當事人爭取一絲收拾家當的機會。
張權欽是長安西路這個都更案僅存的不同意戶,台北市還有很多起都更案的處境類似,實
施者(建商)從簽同意書的家戶開始逐戶拆、拆到不同意戶被迫得住在廢墟裡。最慘就像張
權欽家一樣,因為都更條例的漏洞,建商不需要履勘、不用提拆除計畫,夠狠的就像這樣
直接拆到不同意戶住家傾斜變成危樓。
目前,結構技師鑑定報告也保證該建築沒有立即倒塌的危險、可以先作部分拆除,由於當
事人對建商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目前在保全證據階段,因此遲遲沒有搬離。
但他如今連回去收拾重要財物的機會都沒有。都發局長林洲民態度強硬,堅持不讓當事人
進門。目前,當事人家大門昨天被無預警封鎖(而且是在當事人被市府找去開會時突襲封
鎖),甚至沒被告知哪天幾點要強拆,也不曉得家當會被如何處置或怪手直接剷掉。
看到這邊或許你會想問,當事人不就是以拖待變?我想說,在這種情況下除了抗爭除了以
拖待變以外還可以怎麼做?願意退讓只求收拾重要財物離開,已經顯示當事人覺得被逼到
絕境。
法院拆除至少在公告、限期搬遷後會有履勘、列拆除計畫、通知拆除日期時點、有搬家公
司待命。北市府的作為卻更像是在懲罰住戶,鐵了心不給機會直接突襲封屋拆除。即便不
談都更問題,台北市政府連最基本的程序正當都沒有做到。
北市府邊說都更是私權糾紛,公權力卻明顯向建商傾斜。還有住戶沒同意卻蓋章核定、發
建照拆照放任建商拆除,拆到有公安危險了開罰十幾萬,卻不處理目前完全沒有拆除配套
及有用罰則的都更條例34條,放任實施者鑽法律漏洞。。
事實上,只要十幾萬行政罰鍰的代價根本談不上處罰,反而是變相鼓勵建商罔顧人命不擇
手段去強拆。都更條例固然有一大堆問題,但最可惡的是手握行政裁量權踐踏人權的官僚
!
若你有空,請到場幫忙爭取當事人進門收拾的權益、或直播、或幫忙轉發訊息都有幫助,
謝謝!
(圖為當事人在現場拍攝,因警察包圍無法靠近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