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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先罰110萬 司機家屬控被迫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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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記者張凱翔、郭安家/綜合報導〕自蝶戀花旅行社二月十三日發生翻車意外後,北市勞
動局已發動五次勞檢,除確認罹難司機康育薰確為蝶戀花員工,也發現蝶戀花違反須置備
勞工名卡共四項規定,已裁罰一一○萬元。另外,蝶戀花至今未給付職業災害補償二四三
萬元,勞動局會再罰二萬元至一百萬元。
未付職災補償 將另罰
勞動局表示,蝶戀花旅行社未置備勞工名卡、未設置工資清冊、無出勤紀錄、使勞工連續
出勤十四日,總共違反了四項勞基法,罰鍰合計一一○萬元。
另外,勞動部職安署也於三月九日催告蝶戀花旅行社應給付四十個月死亡補償與五個月喪
葬費用,但勞檢後發現,蝶戀花至今一毛未付,已違反勞基法,可處二萬元至一百萬元罰
鍰,將再另案裁處。
昨康育薰家屬開記者會,康育薰三姊指,蝶戀花至今都不出面,反而是由友力通運拿一份
和解書逼迫他們簽約,和解金四百萬元,不僅要求一切一筆勾銷,還語帶恐嚇若不簽的話
一毛都拿不到且會被告。
民進黨北市議員張茂楠砲轟,職災給付根本不需要簽立和解書,勞動局應給交代,勞動局
回應會協助家屬打官司。
康育薰妻子表示,蝶戀花創辦人周比蒼完全沒有關心慰問。康育薰女兒說,每晚抱著爸爸
照片哭,盼還她爸清白公道。康育薰三姊更罵周比蒼「旅遊業敗類」,把所有責任推到她
弟身上,有天理嗎?
最後張茂楠在記者會上打五通電話給周比蒼,記者會結束前總算打通,但周比蒼迴避問題
,只說「我知道你電話,我等下會請人打電話給你。」隨後掛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