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nkk (lunkk)
2017-03-23 17:43:21先不討論釘子戶究竟貪不貪,
就目前事情經過來看責任歸屬:
首先建商能拆的是1~3樓而沒有4樓,
所以建商在拆的時候應該要確保4樓不變成危樓,
結果建商不小心拆過頭把4樓變成危樓,
此時已成危樓的4樓若倒塌壓到路人或鄰房會有公共安全的疑慮,
因此市府介入強拆變成危樓的4樓。
由此看來,因為建商拆過頭造成危樓,使得危樓必須拆除,
那針對4樓被拆,建商要負責任才對啊,
應該要負責讓4樓維護原狀,
並賠償這段時間屋主不能入住的損失,
因為他家目前在法律上確實還不用被拆。
至於屋主釘子戶影響到其他同意戶的權利而該不該拆,
應該是另一回事了。
目前的程序應該是這樣吧...
※ 引述《gogobar (GOGOBAR)》之銘言:
: 我從以前就是同意都更不可以對釘子戶妥協
: 不同意戶的背後都是跟$$$有關
: 但是看看以前跟現在,所謂的居住正義是怎麼看顏色轉彎的
: 所謂的老屋情感是怎麼被重新定義的
: 問1:都更本來就是必要的,為了市容這種公眾利益,政府本來就要有強硬手段
: 柯屁上任前:
: 幹你娘的說好聽是為了公眾利益,都更就是建商得利,為什麼要讓無良建商賺錢?
: 柯屁上任後:
: 幹你娘的釘子戶就是開天價勒索建商阿操!
: 問2: 99%同意戶都決定要拆也搬出去了,為什麼要為了你這1%的不同意戶
: 然後都更拖了這麼多年都沒辦法進行?
: 柯屁上任前:
: 幹你娘的大家投票拆你家好不好? 你家要給人家拆嗎?都更惡法!
: 柯屁上任後:
: 幹你娘的不同意戶一看就知道獅子大開口阿操!
: 問3: 不同意戶就是錢談不攏阿,開那個價錢就是想大撈一筆,把同意戶當白痴
: 柯屁上任前:
: 居住正義就是老子不爽賣就不賣,開天價是要讓無良建商知難而退.9.2真以為老子想賣?
: 你他媽的9.2告訴我老屋情感值多少啊?
: 柯屁上任後:
: 幹你娘的不同意戶開那種鳥價錢,還有人幫他講話?操!
: 當時文林苑時我就說這些抗議的學生是都更癌細胞
: 被王家的人當作旗子還以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
: 現在用柯屁的標準來看
: 根本是阻礙都市進步的人渣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