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之銘言:
: 本來就是要給建商賺才合理吧?
: 看你的文章寫的想給建商賺該死一樣
: 不然這樣好了,你拿你的錢出來幫忙都更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7304L05M1
>>引爆爭議的長安都更案,基地面積380坪、未來將蓋成21樓的大樓、
>>每坪上看100萬,總值超過70億
一般來說建商扣掉"成本"和給"同意戶的戶數"後,可以賺三成
那就是20億上下 , 26戶的話 就是從每一戶賺走七千萬
而同意戶雖然拿到了新屋 但土地持分至少少了一半..甚至少了2/3
表面上房價漲 賺了...但..房價只不過是炒作出來的..而且房屋會變舊
久了就不值錢了, 土地可不會變舊..
上面的數字是"不會剛好一樣", 但建商平均從每一戶手上賺走幾千萬元應該不會是問題
有人有更明確的數字 可以提供的話那更好..請提供..看看建商從同意戶手上
是賺走"數千萬" 還是 "數十萬..."
同意戶願意給建商賺 那是同意戶的事...
但不同意戶 不願意給建商賺...還不行喔..要建商吐出來 還不行喔!!
都更能賺 主要是因為 住戶的房屋和不可取代的土地,而且住戶損失不可取代的土地
所以主要受益人應該是 住戶
但現在看起來..主要受益人 卻是建商...
住戶不想給建商賺 一堆人罵不同意戶貪心...那難道建商不貪心嗎?
建商可以賺多少要不要規範一下..
還是建商賺多少不能規範... 但住戶賺多少要被規範呢??
建商賺太多..應該.. 住戶賺太多..貪心...呵呵..真公平啊..
還是其他同意戶沒賺那麼多...剩下的釘子戶也不准賺那麼多呢??
講白一點 建商今天就算答應釘子戶的價格 還是賺很大..都更一樣可以完成
只是不願意這麼做罷了..因為很多人會幫忙罵 釘子戶 ..法律也是站在建商那邊
可以強制權利變換 那建商為何要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