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民視
2.完整新聞標題:
4週彈性工時連上24天 被批「血汗法條」
3.完整新聞內文:
4週彈性工時因法令漏洞,讓部分行業竟可以連上24天班,各界批評這是血汗法條,勞動
部昨日也緊急與六都勞動首長會面,就是要把相關爭議做個釐清,預計4月份就會給答案
。
一例一休上路引發各界爭議,雖然新法上路要求各行業都要七休一,但餐飲業、觀光旅館
、美容美髮以及加油站等行業卻可排除在外,因為這些行業是採4週變形工時,只有規範
每2週要有2個例假,雇主只要4週的前2天和後2天排例假,中間的4天休息日都排加班,等
於連上24天都不違法!
人力銀行發言人楊宗斌:「我覺得連上24天班這個問題,是最為嚴重,可能會讓原來的修
法,出現一個灰色地帶,如果雇主硬要套所謂的變形工時,人力銀行發言人楊宗斌,所謂
的上班族或勞工朋友,做勞資協商達成的話,有時候會出現得不償失狀況。」
勞基法規定工時可有2週、4週和8週的彈性機制,雖然新法上路後要求各行業都要七休一
,但卻因後續函釋讓變形工時開了後門,像是屠宰、客運業可以因應年節假日需求,調整
例假時間,攤開班表看一看,2週、8週的變形工時,只要把例假挪移,又要求員工休息日
上班,最多可以連上12天班。
但以服務業最多,且適用4週變形工時的40種行業,因為月排班的方式,卻可以排除七休
一,導致勞工最多可連上24天班,不過勞團卻認為法令不能這樣解釋。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我要強調的是,過去從來沒有發生過,未來也不應該發生
,如果說用這樣的方式來排班,跟約定的話,勞工主管機關應該在法律解釋上,去更彰顯
例假日中斷,勞動的精神,這樣子才能夠達到,整體政策一致性。」
工時到底如何認定,各方爭論不休,這回勞動部可得多加把勁,說個清楚,才有辦法平息
爭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ftv.com.tw/newscontent.aspx?sno=2017323F02M1
5.備註:
過去連上12天遭廢!
「7休1」,過去因7天一週期可指定一天為起始日,產生可在連續兩個7天週期裡,在第
一週第一天休例假、第二週最後一天休例假,所以即使未採用變形工時仍可達到連上12天
的情況。不過這個情況,在去年年中發生便利商店店員連續上班超過8天,投訴店家違法
,找警察代班事件後,相關函釋遭到廢止,正式終止連上12天、確立了「7休1」。
如今連上24天竟OK?
若依據「7休1」地位確定的邏輯,四週彈性工時最多也能達成「14休2」。如今勞動部
證實4週彈性工時可連續上班24天,就是在四週裡每兩週要有兩個例假,並在第一個兩週
的前兩天休假、第二個兩週的後兩天休假,因此造成連上24天班的情況,這是沿襲過去遭
廢止的解釋邏輯。若不違法,也確實有衝突、矛盾的情形。
已經越來越看不懂這次修法到底目的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