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livo (丐幫幫主)》之銘言:
: 這樣的人作為柯市府的都發局長實在非常感嘆
: 權利變換過程他未表示不同意又如何?
: 豈不是更應該依法行政,怎麼最後會變成建商偷拆騙拆呢?
: 今天你林洲民答覆只是跟柯市長一樣先把這個所謂的“不同意戶”形容地怪怪的釘子戶,
: 藉此來掩蓋這次建商違法程序偷拆的事實,還是林洲民局長你覺得是釘子戶就可以默許建
: 商這樣做
: 柯市長不是口口聲聲說不能因為討厭你就改變規則,讓建商偷拆再順勢用建築法順勢幫忙
: 拆除,現在就如此了,未來強制拆除大幅放寬豈不是更可怕,驚。。。
林洲民有種就出來解釋7坪商三土地為何只值2380萬?
權利變換公式在哪? 市價如何認定? 就憑審議會主觀認定? 客觀數據呢?
都更利益之大 市政府出面不說明如何計算該戶都更權利價值只值2380萬
不得不讓人懷疑市政府跟建商集團有掛鉤的嫌疑 說好的公開 透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