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吵甚麼 《蘋果》4點歸納報你知
2017年03月24日20:14
(更新:新增動新聞)
大法官今早9時針對同性婚姻釋憲案在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除了聲請釋憲的同志先驅
祁家威及台北市政府外,大法官還邀請了法務部等關係機關代表及6名專家學者以鑑定人
身分提出相關意見,,與會者均一面倒認為法律應保障同志人權及平等權,但對於應否將
同性婚納入《民法》、應否創設同性伴侶等專法,意見不盡相同。辯論庭開到近1時結束
,大法官將於2個月內對於《民法》相關規定是否違憲作出解釋。
出庭表示意見的人員包括釋憲案聲請人祁家威及律師許秀雯、莊喬汝、潘天慶,另一聲請
人台北市政府由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代表。
關係機關代表部分,出席的有法務部長邱太三、內政部戶政司司長張琬宜、北市萬華區戶
政事務所秘書王雪梅。
而6名鑑定人則是台大法學院教授張文貞、台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愛娥、政大法學院教
授陳惠馨、副教授劉宏恩、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中央警大教授鄧學仁等。
蘋果將各方意見重點整理如下:
●《民法》民法是否允許同性婚姻?
北市府、祁家威、法務部、陳愛娥、劉宏恩、李惠宗、萬華戶政事務所→不允許
張文貞、陳惠馨、鄧學仁→未明確禁止
●《民法》相關規定是否違憲?
北市府、祁家威、張文貞、陳惠馨、劉宏恩→違憲
法務部、陳愛娥、李惠宗→不違憲
●應否將同性婚姻納入《民法》規範?
北市府、祁家威、陳惠馨、張文貞、劉宏恩→應納入
法務部→應另定專法、應採漸進方式,先制定同性伴侶法
●應否創設同性伴侶等專法?
◎北市府:專法在立法院還沒通過,大法官不應對不存在的法令作解釋
◎祁家威:異性婚姻受《民法》保障,專法對同志而言是侮辱、次等公民對待
◎張文貞、陳惠馨:專法仍有保障不足的違憲疑慮
◎法務部、陳愛娥、鄧學仁:應立專法
◎李惠宗:立專法或在《民法》加一章
內政部對相關議題,多表示「尊重法務部意見」或配合立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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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左)、反同(右)團體在司法院大門外相互叫囂。方萬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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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婚姻平權學生舉銬要求同婚合法。胡瑞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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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同婚群眾到司法院外拉布條表達立場。胡瑞麒攝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324/1083598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