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這問題,我去問了一下多倫多市開公車的朋友。他這樣說:
公車司機發車前,要確定機油,煞車油,動力方向盤油,自動變速箱油,冷卻水,雨刷水的高度是否在標準內;電瓶警示燈跟煞車警示燈沒亮,停車時油壓門沒有鎖死;所有方向燈,煞車燈,大小燈正常運作;輪胎有沒有扁掉,胎紋是否夠深;沒有螺絲或者外部零件缺損;還有檢查冷暖氣以及清掉車上垃圾。
螺絲有多緊,胎壓實際值,輪胎磨損度,煞車耗損度,及其他肉眼無法看到的部分基本上是技師的工作。特別是關鍵部位螺絲,那個磅數是靠扭力扳手控制的,司機不能自己鎖。
台灣人命值不值錢,就看是不是連維修成本跟維修專業程度都被扣死當了......
作者:
kutkin ( )
2017-03-25 00:25:00公車司機最常說的 啊我也是受害者呀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7-03-25 00:26:00這是在台灣的維修藝術,你不懂啦~
作者: stvn2567 2017-03-25 00:26:00
先銬再說
作者:
kutkin ( )
2017-03-25 00:28:00這不好說,有時候你多講幾句 公車司機就吐苦水啊我就照票價給,公司少給你怪我嗎?
多倫多的公車是自排車。還可以司機操作降低門的底盤高度。
所以司機這下跑不了囉~沒盡到行前檢查責任臺灣好像也有了,可以斜一邊
作者: mij (L`Arc~en~Ciel) 2017-03-25 00:34:00
維修不算工時
不,台灣那個意外,基本上算在技師那邊,司機不可能知道螺絲鎖緊程度。司機又不會配備扭力扳手。只要眼睛還看得到就不是司機的事。
你不能拿多倫多的法律看臺灣...臺灣很喜歡叫員工"兼任" 工作 "簽名" 報表的而臺灣司法就是烏托邦一般,常常與現實脫離
作者: xyz01016991 (俊炙) 2017-03-25 00:48:00
與其期待政府短期內會修法改...不如...唉憾事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