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泰勞用紙付車資還搶計程車?法官認他是緊張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泰國籍勞工THANAWAT(他那瓦)去年底搭乘黃姓運將駕駛的計程車,行駛到目的地後,泰
勞僅以一張寫有目的地的紙張,要權充車資,兩人在車內爭執,泰勞持原子筆向黃理論,
黃鎖上中控鎖後下車,欲報警不讓泰勞離開,未料泰勞竟到駕駛座把車開走,隨後撞上路
旁民宅,全案依搶奪罪起訴,台中地院法官認定,他那瓦沒有搶奪犯意,是被鎖在車內後
一時緊張,才會把車開走,判他無罪。
泰國籍勞工THANAWAT (他那瓦)去年12月3日晚間10時許,在台中高鐵站搭乘黃姓運將的
計程車,他瓦那拿出一張寫有目的地的紙張,拿給黃,黃依紙張上的地址,行駛到台中市
西屯區工業區一路附近,他瓦那跟黃說「這邊」示意黃停車。
未料黃男停車後,他那瓦竟要把該張寫有目的地的紙張,要交付給黃,權充300元車資,
黃不願意收,要求他那瓦付車資,兩人語言不同溝通不良,他瓦那拿出原子筆理論,意圖
下車,黃以為他那瓦想逃逸不付車錢,隨即把車內中控鎖鎖上,並下車報警。
他瓦那被鎖在車內後,先在車內呼救,隨後爬到駕駛座後,把車輛開走,但因不熟悉車輛
狀況,行駛不到90公尺,就撞上路旁民宅與瓦斯管線,發生車禍後,他瓦那隨即下車逃逸
,警方循線逮捕他那瓦後,依搶奪罪嫌移送,檢方依法起訴。
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若他那瓦要搶車,不會等到兩人發生爭執後才把車搶走,且黃也證
稱,他那瓦「連門都不會開」,採信他瓦那「當時很緊張,只想趕快離開現場」的供詞,
認為供詞與現場呈現狀況相符,認定他那瓦沒有搶奪犯意,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2/2364010
5.備註:
司機律師是不是應該起訴坐霸王車 外國朋友本來就沒要搶車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