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史上最美罷工餘波 人夫控妻「假空姐」互告均不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去年六月華航空服員罷工走上街頭抗爭,被網友封為「史上最美罷工」,現場空服
員照片網路瘋傳;但吳姓男子發現分居的許姓妻子也在自拍行列,在臉書發文指控
許女是「棄子不顧的假空姐」,並稱兩人婚姻是場「金錢騙局」,吳對許女提告偽
造文書,許女也對吳提告妨害名譽,新北地檢署昨天雙雙處分不起訴。
32歲許姓女子與經營水產貿易公司的吳姓男子(41歲)在7年前結婚,去年華航空服
員罷工,許女到現場聲援的照片在網路瘋傳,吳卻發文指出照片中的許女是假空姐,
而且還是騙婚、逃家棄小孩不顧的逃妻,並上傳對話截圖,指妻子跟他索討124萬的
項鍊,以及27萬的訂製包包。
許女在臉書po文回應,沒說自己是空服員,只是到場支持好友,是因被家暴才離家、離
開孩子,她反控老公外遇,讓她飽受精神壓力,也附上兩人對話照片、驗傷單與信用
卡消費明細,證明吳男家暴、每個月花5、60萬養小三,甚至贈送價值300萬賓士車。
事後吳到新北地檢署控告許女騙婚,涉嫌在結婚證書上證人欄擅自偽簽他母親及陳
姓、吳姓兩名證人的簽名,2010年2月1日再拐他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吳找來
陳姓證人出庭,證明結婚證書上簽名並不是陳簽的。
偵訊時,許女供稱陳的簽名,是她與丈夫一起到陳的車廠,由陳親筆簽下,吳的母
親名字是她所簽,但當時吳告訴她會告訴母親,她才簽名;至於另名吳姓證人,也是
丈夫的朋友,她並不認識。
由於吳偵訊時承認,當初是他親自與許女去辦理結婚登記,也是他先在證書上簽
名,檢察官認為,如果吳母、陳、吳的名字都遭偽簽,吳為何沒有發現?另外,陳
證稱去年11月被吳詢問才知遭冒簽,但吳竟早在同年9月就已經向遞狀提告,吳為
什麼尚未查證,就能先提告,雙方說法有矛盾,認定許女罪嫌不足。
至於吳透過司機的臉書罵許女「騙吃騙喝,用小孩索高額贍養費」,許女反告吳妨
害名譽,檢察官也以吳所言有真實事件為基礎,未達妨害名譽程度,認定吳罪嫌不足。
許女得知自己不起訴,在臉書po文表示「我勝訴了…所以到底是誰在說謊」、「事情
過了8個月總算還我清白了…」,她想問當初留言傷害她的人:「還有什麼話好說?
你/妳們對我的傷害已造成了…就算我今天勝訴了我一點也不覺得開心…這些經
歷讓我更加警惕我自己!」不少網友均留言鼓勵她。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2/2364400
5.備註:
未達妨害名譽程度,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