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nite ( )
2017-03-25 21:08:15我被一名具有身高優勢的男性店員三次阻擋我前方去路,相當貼近我的面前,讓我感到非常不舒適。當我出聲拒絕時,他的回答是反問我:為什麼?
由於我個人處理事件的經驗不足,沒有讓監視器照到臉,也沒有當場立即備案。我深刻的感受到對於我身為一個路人,一個女性,或是一個消費者的不尊重。
我身為一個路人,具有在道路上通行的自由,而該店員對我進行連續三次阻擋的行為,已經造成行路的困擾。
我身為一個女性,沒有男性所具有的身高與體型優勢,我不能夠使用身高壓制對方。
我身為一個潛在消費者,當我已經大聲提出”請不要這樣”時對方沒有離去,也沒有道歉,而是反問我”為什麼?”,其它在場的兩位店員目擊整個過程,沒有任何勸阻或道歉行為,我感到這個店家因專注於街頭行銷的執行,而罔顧潛在消費者真實所反映的聲音是「拒絕、希望停止這個行為」。
我在這家忠孝東路四段的女性保養品店遭受男性店員在街頭推銷過程中,以身體阻擋我的去路,產生的相當程度的不安與不適感受,後續店家告知我是競爭同業派來,要以此事件毀謗該店家名譽。
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晚間9點鐘,我步行於忠孝東路四段,途經一女性保養品店,一男性店員上前手持產品欲遞給我。我直覺往旁邊跨一步想繼續往前走,但是男性店員再跨一步擋在我前面,手上依然拿著產品要遞給我。我第三次往旁邊跨一步想繼續往前走,男性店員再跨一步擋在我前面,此時我的左手邊遇到一堵牆面,因此我無法再繼續往前或是往左方行進。我停下腳步,面向男性店員以清楚的音量說道:”Stop it!” 男性店員回望著我說:”Why?”並且沒有立即離開。
(因店員外觀,故我猜測需要與英語與他溝通,而他的回答也顯示他的語言是英文)
此時我人處於左邊一堵牆以及前方男性店員高大身形所造成的區塊中,已經造成相當程度的不安與不適感受,在這樣的情緒下,我無法很良好的反應。我只是很本能的往右方去尋找出路,卻意外看到兩名女性店員笑著注視這整個過程,而無任何阻止與道歉的行為。
這篇文章是情緒平復後所寫的,事實上當時正確應該取採的做法是:
1.將臉往四周張望,確認攝影機有照到臉,便於事後指認是當事人
2.立即向店家反映此事並且立即向管區的派出所備案
這兩件事不屬於我的直覺反應,因此我當下並未如此做,因為我當時已經處於不舒適的情緒,並且非常驚訝這家店的三位店員皆無任何道歉表示,只是看到三位店員繼續站在門口談笑。
當日我將事情發生經過向店家反應,店家表示非常的抱歉,並且要提供店內的產品做為贈品。我回覆我需要的是公開道歉,原因如下:
1.此街頭推銷手法已造成打擾行路
2.男性店員使用身高優勢侵犯個人空間造成不安與不適感受
3.在明確請求停止此行為後無立即停止,而是反問我為什麼
4.其它同一家店的店員皆目擊此事,無人處理
店家當日表示會再做確認。隔日來電,通話過程中再次表示非常抱歉,會提供店內的產品做為贈品,我同樣回覆我需要的是公開道歉,店家表示會再做確認。
2017年3月25日星期五店家表示我是競爭同業派來要來毀謗該店聲譽,並且表示經查看監視器畫面,鏡頭沒有照到臉,男性店員也沒有實際碰觸任何人,因此有可能是我記錯了,說我講的事情沒有發生過,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發生過。
當日接獲店家如此回覆,我轉向警察局求助,警察局表示如不提告,店家無義務須提供監視器畫面,警察局也不會主動介入此事件,而是當事人與店家直接接洽,有需要的話警察局可以派人到場或是提供警察局作為場地。
警察並且直接提供建議,法官可能會問的問題包括「為什麼你不往回走就好」等問題,因此目前沒有任何罪名也沒有實際證據。
我覺得很難過,我想我的感受是非常微不足道的,是否我要試著說服自己我感受到的是假的?男性用身高壓制女性是ok的,男性聽到女性要求請不要這樣時的反問也是ok的?是否要學著改變我自己,去模仿該店家第四位店員的說法,「那只是比較熱情嘛」(2017年3月25日警察陪同前往時所述)?OK,如果這樣是被大眾所接受的,被女性所接受的,被消費者所接受的,被國家文化與司法系統所接受的,那我也沒什麼好不接受的,不是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onite (123.193.43.145), 03/25/2017 21:08:15
※ 編輯: tonite (123.193.43.145), 03/25/2017 21:08:42
作者:
WWWOOOXX (yeahwong)
2017-03-25 21:09:00呃.... 你在怎麼修 其實ip都還是會在啦...
作者:
anper (鏡中人)
2017-03-25 21:09:00長話短說好嗎 幹 廢話一堆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7-03-25 21:10:00勿忘...
作者:
funnyrain (funnyrain)
2017-03-25 21:10:00妳po錯版了 會被噓 真的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7-03-25 21:13:00當你想把問題拉到戰性別的時候 你就已經輸了
作者: Hills5566 (就在今天) 2017-03-25 21:13:00
看成我身為一個三寶
作者:
Aliensoul (å…«å¦é§ç‰ˆå¤–星人)
2017-03-25 21:13:00影片貼上來
作者: isu0911 2017-03-25 21:14:00
講重點啊
作者:
Skydier (噫!)
2017-03-25 21:14:00讚 分享 留言
作者: trafficboy (交通男孩) 2017-03-25 21:14:00
妳不會回頭嗎?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7-03-25 21:15:00為什麼不報警要打一大篇文...
作者: fantacliff 2017-03-25 21:15:00
想學菇王哦
作者: trafficboy (交通男孩) 2017-03-25 21:15:00
是只有一條路逆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7-03-25 21:15:00閱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7-03-25 21:20:00下次先尖叫喊救命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7-03-25 21:38:00所以到底是哪家? 我漏看了嗎...?
作者:
mj2124 (CL)
2017-03-25 21:38:00嗨~肩膀姊??
作者:
Leika (裁作短歌行)
2017-03-25 21:46:00師大商圈也有 慎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