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精神病患偷竊被起訴 法官提鑑定...判無罪

作者: 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   2017-03-26 00:50:59
自由時報
精神病患偷竊被起訴 法官提鑑定...判無罪!
〔記者吳政峰、黃捷/台北報導〕北市一名韓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前年在便利商店偷刮鬍
刀等物,被士林地檢署依竊盜罪起訴,士林地院法官為求慎重,請醫師鑑定韓男犯案時的
精神狀態,得到「辨識行為能力已經喪失」結論,法官日前依該報告,判韓男無罪。
前年9月19日上午10點半,韓男在住家附近的便利店竊取刮鬍刀、護唇膏、口含錠各1 盒
,結帳只付了兩罐米漿的錢,店家事後調閱監視器,報警處理。
韓男到案否認偷竊,認為不該單憑監視器就認定他涉案,但錄影完整錄下犯案過程,罪證
確鑿,士林地檢署提起公訴。
士院法官審理時,韓男在庭上意識清楚,韓妻則表示先生罹患思覺失調症,領有中度身心
障礙手冊,持續治療中,法官為求慎重,仍請三總精神科鑑定其精神與心智狀態。
醫師指出,韓男罹患思覺失調症,言談易離題,近10年來精神症狀惡化,雖韓男否認事發
時有精神症狀干擾,然其現實感不佳,因此推估他當時辨識行為能力「已經喪失」。
雖然韓男指當下未受精神病狀影響,法官仍以醫師出具的鑑定報告,認定韓男不知自己在
幹嘛,判他無罪,可上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16504
作者: funkD (放可)   2017-03-26 00:52:00
在台灣沒事最好去弄個精神病證明 可能快比黨證好用了
作者: capitalofz   2017-03-26 00:53:00
被害自稱沒有病 經醫師鑑定有病 請畫重點不要看到無罪就開槍
作者: funkD (放可)   2017-03-26 00:55:00
嗯 我只是在酸其他東西 對真的患者說個對不起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3-26 00:55:00
有制度的國家 精神病無罪但要關起來治到好但是台灣沒有這種場所 一件事只做一半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3-26 01:02:00
這位被告就是真正的精神疾病患者,法律上要證明到行為當下受精神疾病影響並不容易
作者: s327 (聖光系草食男)   2017-03-26 01:12:00
撇開精神病不講 個人認為民生必需品這類的普通竊盜罪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7-03-26 01:12:00
台灣精神病患殺人放火都無罪 反正不關法官的事
作者: s327 (聖光系草食男)   2017-03-26 01:13:00
或許可以考慮民事判決即可...考慮改為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7-03-26 01:14:00
不要忘記他們是社會治安的不定時炸彈
作者: a3187as (ㄏㄏ)   2017-03-26 01:38:00
精神病患要不要受管制不是法院問題,法盲又要開始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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