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問題一切都要從法規上講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
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後面省略...
這裡思考二個問題,在市區內
1. 時速五十公里的機車跟汽車哪個比較快??
2. 有速限下何來快慢車道分別??
讓我們來看其他國家的情況,
新加坡 http://i.imgur.com/G4M5AXC.jpg
東京 http://i.imgur.com/iLAdGWh.jpg
曼谷 http://i.imgur.com/Bg1m5gC.jpg
羅馬 http://i.imgur.com/vDWbv7A.jpg
請問以上國家有在車道上寫 " 禁行機車 " 的限制嗎?
因為交通工具本來就不是問題,如果真的要在 " 市區內 " 劃分快慢車道,
把快車道拉高到一百跟國道速度一樣不是最方便,
台灣現今的交通亂象就是路面設計不良加上錯誤的行車觀念累積而成,
要改就參考這些國際城市是怎麼做到的比較實際,大概是這樣。